天的拘留或者6万至220万科朗的罚款。如果上述两种行为造成人员健康损害或者死亡、
动物死亡或者财产破坏,将按照《刑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165条规定, 触犯上一章的前6条规定者将处以200万至500万科朗的罚款, 罚款的
一半金额将归举报者所有。重犯者或砍伐的树木超过5棵者,将处以2至6个月拘留。
【森林法】对破坏森林的处理和赔偿标准如下:
第二章第57条规定,触犯本法形成犯罪。有触犯本法者,如为法人,其刑事责任由
法人代表负责,根据《民法》第1045条规定,无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对生态环境造成损
害,需负民事责任。
第58条规定,触犯以下条款者将处以3个月至3年监禁:
(1)在保护区、森林法规规定下的树林或土地、国家或公共管 理组织所属土地上
建造各类建筑,将被拆除非法建筑并无法获得相应赔偿。
(2)把国家自然遗产土地和保护区资源用于各类不同用途。
(3) 不遵守森林禁令。 第59条规定, 故意造成森林火灾者, 处以3个月至10年监禁。
第60条规定,因过失造成森林火灾者,处以3个月至2年监禁。
第61条规定,以下行为将处以1个月至3年监禁:
(1)未获取国家森林管理许可,擅自利用私人产业的一种或多种森林产品,或拥
有许可,但没有根据规定调整者。
(2)未完成本法规定手续获取或加工森林产品者。
(3)违反本法第19条,改变土地使用方式者。
(4)以上三种情况,产品将被没收,等候司法当局处理。
(5)盗取私人或国家森林产品,或运输私人或国家森林产品者。
第62条规定,未经国家森林管理部门允许,私自在森林内修筑道路,或对森林进行
砍伐、运输林木者,其使用设备将予以没收,并由司法当局处理。
第63条规定,违反以下条款者将处以1个月至3年监禁:
(1)触犯本法第56条者。
(2)未事先获得国家森林管理部门同意,造成树木死亡或损害。
以上情况,产品将被没收,并等候司法当局处理。
【野生动植物保护法】破坏野生动植物处理和赔偿如下:
第90条规定,未经允许,擅自在公共保护区域或有特殊许可的私人区域采摘、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