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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英国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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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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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对官方第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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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印花税缴纳比例按最终成交价格递增。详情可见5.3.2主要税赋和税率。

5.7 外资公司参与当地证券交易的规定


5.7.1英国证券交易法规

  【英国规范证券市场的主要法规】

  英国现行规范证券市场的核心法规为《金融服务与市场法2000》(FSMA         2000),该法确立

了金融行为监管局(FCA)和审慎监管局(PRA)的监管权限,是现代英国金融监管的基石。在

此基础上,英国于2023年6月颁布《金融服务与市场法2023》(FSMA     2023),通过调整招股说

明书制度、加强对数字资产监管等措施,支持“爱丁堡改革”并强化脱欧后的金融竞争力。

  此外,《公司法2006》(Companies Act2006)、《市场滥用条例》(UK   MAR)、《招股

说明书条例》(UK  ProspectusRegulation)、《上市规则》(ListingRules)、《信息披露

与透明规则》(DTR)以及本地化的《金融工具市场条例》(UK         MiFIR/MiFIDII)等,共同构

成覆盖市场准入、交易行为、信息披露与投资者保护的证券监管体系。

  【自律监管机构制定的自律性规定】

  (1)《伦敦城收购与合并准则》(The     CityCodeonTakeoversandMergers或theTakeover

Code);

  (2)行业协会制定的文件。


5.7.2外国公司参与证券交易的规定

  外国公司在伦敦参与证券交易,除了要遵守英国国内证券交易相关法规外,还有其他一些

相关规定。外国公司在伦敦上市有三种途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每一个加入伦敦市场的

途径均有不同的披露要求和上市程序。

  【股票】

  外国公司可在伦敦证交所的主板市场(作为首要上市或第二上市)直接上市发股。无论公

司申请哪一类上市,英国上市管理署(UKLA)(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内设司局)都有一系列在

批准上市和伦敦证交所接受股票交易之前必须达到的基本要求。对希望在伦敦上市发股的外国

公司的要求包括:保荐人、经营记录、由公众持有的股票;控股股东、招股说明书、持续性义

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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