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2025年版)│ 69
5.10.2 禁止领域
英国对政府和公用事业招标采购项目的管理相对严格,其政府和公用事业项目的界定是:
政府各部门投资建设项目,地方各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执行特定任务的机构如高等公路局、
高等院校等部门投资建设的项目,以及各类发展商投资建设的公用项目等。
对于政府工程采购,英国财政部颁布了一系列相关文件和操作规程,既有法规性的,也有
一般指导性文件,作为政府机构发包工程时的参考依据。主要有:《公共合同条例2015》(英
格兰、威尔士、北爱尔兰);《特许合同条例2016》(英格兰、威尔士、北爱尔兰);《公用
事业合同条例2016》(英格兰、威尔士、北爱尔兰);《公共合同条例2015》(苏格兰);《特
许合同条例2016》(苏格兰);《公用事业合同条例2016》(苏格兰)。有资格参与合同额在
500万特别提款权以上的政府工程采购的外国公司,必须是参加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议》
成员方的企业。合同额在500万特别提款权以下的工程一般不对外国企业开放,以保护本国中小
企业。
5.10.3 招标方式
【政府项目】
按照世贸组织《政府采购协议》以及英国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操作。2015年2月5日,英国政
府发布了新的《公共合同条例2015》(Public Contracts Regulations 2015)。2016年4月18
日,英国政府发布了新的《公用事业合同条例2016》(Utilities Contracts Regulations 2016),
明确了水、电、能源、公路、港口、机场等公共设施领域工程建设的各项要求。
【私人项目】
私人工程由政府和公用事业部门以外的企业投资兴建,对于其采用何种方式实施工程,只
要遵守英国建筑法规,招标方式自定。相关内容可详见附录1.2.1。
5.10.4 验收规定
英国将建设工程设计审查、施工监管和竣工验收统称为建筑控制。工程业主可根据需求自
主选择建筑控制机构,由建筑控制主体全权负责设计审查、施工监督、竣工验收和证书颁发等
一系列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为约束建筑控制主体行为,英国建设主管部门颁布了建筑控制的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