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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缅甸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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缅甸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126页 · 85,340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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缅  甸(2025年版)


       9. 中国企业/人员在缅甸如何寻求帮助

       9.1 寻求法律保护

          中资企业在缅甸开展经营活动应当认真学习和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可聘请当地律

       师作为法律顾问,提供具体的法律意见。当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中国公民可依据当地

       法律要求对方承担法律责任,必要时提起仲裁或诉讼。

       9.2 寻求当地政府帮助

          缅甸政府要求公务活动中要秉持公正、透明、廉洁原则。中资企业在缅从事商务活

       动,应密切与政府主管部门的关系,尽可能了解相关的工作程序,在遇到困难和问题时

       能够尽快寻求帮助。

          缅甸主管外商投资合作的政府部门主要有投资与对外       经济关系部、计划与财政部,

       半官方商协会有工商联合会,工商联下设多个行业协会,可协助协调相关领域合作事项。

       9.3 取得中国驻当地使(领)馆保护

          中国公民在缅甸境内的行为主要受国际法及缅甸当地法律约束。一旦中国公民(包

       括触犯缅甸当地法律的中国籍公民)在当地所享有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中国驻缅甸使

       馆、驻曼德勒总领馆有责任在国际法及当地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实施领事保护。

          领事官员可以提供以下帮助:安排适当人员听取当事人的受害情况并承诺保护当事

       人的个人隐私;敦促警方尽快破案;了解案件进展情况;向当事人提供律师和翻译的名

       单;推荐合适的医院;补发丢失或受损的旅行证件;协助当事人与家人、朋友或雇主联

       系;寻求当地社会救助等。

          中资企业在缅甸投资合作当中,要与中国驻缅甸      大使馆经商处保持密切联系,并及

       时向经商处通报企业情况,反映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寻求经商处的帮助与支持。

       9.4 建立并启动应急预案

          (1)全面评估。中资企业到缅甸开展投资合作前,应     通过各渠道综合了解项目情况,

       全面客观评估政局、安全、治安、     金融、施工等方面潜在的风险,“危地不往、险地不

       留、乱地不去”,有针对性地建立内部安全防范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