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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缅甸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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缅甸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126页 · 85,340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87

PDF第87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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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产品;经特区管委会批准,投资人和国外服务商可以在特区内设办事处;经特区管委
会同意,可从事其他法律不禁止的经济业务。
此外,在特区可以开展的业务还有:建深水港、钢铁厂、化肥厂、原油炼油厂、油
气厂、火电厂、天然气发电厂等工业项目;还可以开展服务业、修建从项目所在地通往
边境地区的公路、铁路,修建输变电线路、铺设油气管道,建设包括住宅、旅游景点和
度假设施在内的基础设施,经管委会批准不违反现行法律的其他经济项目。
【特区优惠政策】 《经济特区法》规定了对投资者的优惠政策。投资者在免税区开
始商业运营之日起第一个7年期间,免除所得税;在业务提升区开始商业运营之日起的
第一个5年期间,免除所得税;在免税区和业务提升区投资的第二个5年期间,减收50%
所得税;在免税区和业务提升区投资的第三个 5年期间,如在一年内将企业所得的利润
重新投资,对投资的利润减收50%所得税。投资建设者在经济特区开始商业性运营之日
起的第一个8年期间,免除所得税;在第二个 5年期间,减收50%所得税;在第三个5年
期间, 如在一年内将企业所得的利润重新投资, 对投资的利润减50%所得税。 除此之外,
该法还对土地使用、保险业务等做了相关规定。
《缅甸经济特区法》(2014):
https://www.dica.gov.mm/sites/default/files/document-files/sez_law_0.pdf
目前,缅甸尚未就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口加工区和保税区出台专门的法律法规。
5.6.2 经济特区介绍
【经济特区】缅甸规划有3个经济特区:已建成仰光迪洛瓦经济特区,正在推进皎
漂经济特区、土瓦经济特区,还计划建设孟邦经济特区。
(1)迪洛瓦经济特区。位于仰光省丁茵 —皎丹镇区,规划面积2400公顷,由缅甸
—日本私人企业及政府组织于2014年1月10日联合组建的“缅甸—日本迪洛瓦开发有限
公司”负责实施运营,计划吸引高新技术产业、劳动密集型产业、纺织业和制造业方面
的投资。合资公司中缅方占51%股份,日方占49%股份。缅方股份中,迪洛瓦经济特区
管委会占10%,缅甸私人企业联合体“缅甸迪洛瓦经济特区控股公共有限公司”占41%
股份;日方股份中由3家企业组建的MMS迪洛瓦开发有限公司占39%股份,日本国际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