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有缅文说明,包括使用方法、储存方式、过敏警告及可能产生的副作用等。
【银行结算】 缅甸商务部贸易司2022年10月31日发布公告称, 为遵守反洗钱金融行
动特别工作组(FATF)规定,有序实施边境贸易结算,从边贸口岸进口的货物将只允
许通过银行系统进行结算。2022年11月1日起,以缅泰边贸口岸作为试点开始实行。边
贸进口货款支付可通过出口收入、海外缅籍公民汇入的外币收入以及其它收入进行结
算。相关公司需通过指定银行使用外汇进行结算。企业可将边贸收入作为进口结算款、
公司自用款、转账至其它进口公司的款项,或用作在其它边贸口岸使用的款项。
缅甸央行2022年11月18日发布公告, 通过边贸口岸出口的部分农作物及水产品和动
物产品可用人民币或泰铢结算。 自2022年11月21日开始, 除美元外, 豆类 (黑豆、 绿豆、
木豆、鹰嘴豆)、油料作物(花生、芝麻)、玉米、橡胶、水产品(鱼类、虾类、螃蟹、
鳝鱼)和畜牧类及其产品(活水牛、活牛、活羊、水牛皮、牛皮、羊皮、冻肉及干肉)
等产品可采用人民币或泰铢进行结算。
【出口收入强制结汇】2023年3月1日起, 边贸口岸大米和米制品出口收入纳入强制
结汇制度。
缅甸央行2023年12月6日发布第26/2023号公告称, 原第15/2023号令规定出口商所获
外汇收入的50%必须兑换成缅币的政策调整为35%,2024年8月8日,缅甸央行将强制结
汇比例从35%调降至25%。
缅甸央行2024年2月宣布,缅印贸易可使用缅币-卢比直接兑换支付结算。相关兑
换结算由印度Punjab National Bank和缅甸CB银行以及UAB银行负责。
5.1.4 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
缅甸进出口检验检疫工作由农业、畜牧与灌溉部主管。
《缅甸植物检疫法》 (1993年)规定禁止有害生物通过各种方法进入缅甸;切实有
效抵制有害生物;对准备运往国外的植物、植物产品,必要时给予消毒、灭菌处理,并
发给植物检疫证书。无论是从国外进口的货物,还是旅客自己携带的物品入境时,都必
须接受缅甸农业服务公司的检查、检疫。
《缅甸植物细菌防疫法》(1993年)规定,任何人未取得进口许可证,不准从国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