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英国殖民统治时期, 华人经济在缅甸国民经济中占有的份额很小, 扮演中间商的
角色。1948年缅甸独立后,华侨华人的社会处境较好,华人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也进入了
一个黄金时期。 据1962年的资料显示, 当时缅甸华人经营的工商业占缅甸私营工商业的
75%左右。
奈温上台后,推行“缅甸式社会主义”国家主导型的计划经济,实行对外资和部分
民族资本收归国有的政策,限制私人工商业发展,限制引进外资,使华人经济失去了进
一步发展的空间。20世纪60年代至80年代,缅甸华人经济受到致命的打击和摧残,几乎
所有华人经营的工商企业都被收归国有且无任何补偿, 总数达数千家。 此后缅甸政府又
三次宣布大面额钞票作废, 华人华侨经济蒙受巨大损失, 百年缓慢发展起来的经济成果
毁于一旦。面对国民经济日益恶化,各种社会矛盾不断加深的情况,从1973年开始,奈
温政府不得不调整经济政策, 承认私人对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 开始允许私人投资工
商业。 缅甸华人逐步恢复和发展包括加工业、 商贸、 服务业和餐饮业等在内的传统行业。
虽然华人经济走上了正常的发展轨道,但其在缅甸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已远不如从前。
1988年9月,缅甸国家恢复法律与秩序委员会接管政权,实现民族和解,放弃了奈
温政权长达26年之久的闭关锁国政策和计划经济体制, 宣布经济改革和开放, 实行市场
经济和鼓励私有化的政策,采取了一系列经济改革措施,积极利用外资,鼓励发展私营
经济,加强同周边国家特别是中国、印度、泰国等的边贸关系。随着缅甸国民经济的较
快发展,华人经济在这个时期也获得了新的发展机遇。缅甸政府鼓励私人投资工商业,
有力地调动了华人投资工商实业的积极性。 缅甸政府颁布的另外两项法律进一步促进了
经济自由化:一是1990年宣布“税收特赦令”,允许个人无法说明来源的财产,只要补
缴25%的税收就可变成合法收入,用于投资和购买房地产;二是1994年颁布的《公民投
资法》,允许私人投资者开办各种工商企业。在越来越宽松的政策下,华人投资工商业
的热情不断高涨。
缅甸华人几乎涉足缅甸社会经济的各个领域, 从事的经济行业非常广泛, 从目前的
统计资料来看,主要分布在以下几个方面:
(1)商贸业
主要是零售杂货和进出口业务。 零售杂货店是缅甸华人经济的基础, 规模大小不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