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缅甸专页在官方站打开原文
大使馆合作指南

缅甸合作指南

资料来源以商务部官方国别指南目录为准。指南通常由编制办公室会同相关驻外经商机构整理,实际编写单位以原文件版权页为准。

授权文字版已导入

授权转换文字正文

缅甸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126页 · 85,340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57

PDF第57页文字

表格布局模式
缅  甸(2025年版)


  缅甸银行机构的相关法律主要有:《缅甸中央银行法》(             2013年7月)和《金融机

构法》(2016年1月)等。

  【银行体系】缅甸已建立以中央银行为货币发行机构和银行业监管机构,以国营商

业银行为主体,私营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分行等多种金融组织并存的银行体系。

  (1)缅甸中央银行(Central Bank of Myanmar,简称CBM)。缅甸中央银行即国家

银行,主要职责是在国内外稳定缅币汇率,制定并实施货币政策,是缅甸国内流通货币

的唯一发行机构,行使缅甸政府的银行职能,作为政府有关经济事务顾问,监督、检查、

指导国营和私营金融组织机构的业务工作,管理外汇储备金,以政府的名义参与国际金

融事务,代表政府同国际机构进行业务往来。经中央银行批准,可成立国营、国家与私

人合营及私营金融组织机构,开展金融活动。

  (2)缅甸经济银行(Myanmar Economic Bank,简称MEB)。主要职责是接受活期

和短期存款,办理储蓄银行存款和发行储蓄单,发放各种贷款,发放退休金,销售汇票

及承兑票据。

  (3)缅甸投资与商业银行(Myanmar Investment and Commercial Bank,简称MICB)。

该行始建于  1989年,其业务是根据缅甸《外国投资法》和《缅甸公民投资法》为投资筹

集资金,为发展私营经济提供必要的国内外银行业务服务。为广泛扩展银行业务,                1993

年6月,在曼德勒开设了缅甸投资与商业银行分行。         2023年6月,该行 被 美国财政部列入

制裁名单。

  ( 4)缅甸外贸银行(   MyanmarForeign TradeBank,简称MFTB)。缅甸外贸银行

主要经营与外贸业务有关的银行业务。管理外贸中外汇业务和非贸易外汇业务,参与或

执行有关外汇收支合同,依据双边贸易协议执行账户清算,经营管理国际国内银行业务,

经营的范围有:接受缅币、外币存款;发放担保和未担保贷款;各种债券的发行、贴现、

买卖;旅行支票和外    汇兑换 ;保险箱业务等。    2023年6月被列入美国财政部制裁名单。

  ( 5)缅甸农业发展银行(    Myanmar Agricultural Development Bank,简称MADB)。

缅甸农业发展银行是一家专门为缅甸农业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国有银行,是缅甸同类金

融机构中规模最大的一家。其任务是支持国内农牧业的发展和地方经济社会的繁荣进

步,每年向农民发放年度、短期和长期贷款。该行在缅甸国内已形成全国性网络,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