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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巴新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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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布亚新几内亚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85页 · 51,378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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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法规政策


       5.1 贸易法规和政策


       5.1.1 贸易主管部门

           【商贸和工业部】巴新商贸和工业部(Department of Commerce and Industry, DCI)

       简称商工部。该部现任部长为温·达基(Win Daki)。

           【国际贸易和投资部】巴新原设外交和国际贸易部(Department of Foreign Affairs

       and International Trade, DFAIT)。2022年大选后,原外交和国际贸易部长职能拆分,分

       别设外交部长、国际贸易和投资部长,国际贸易和投资部(               Department of International

       Trade  and  Investment)亦单独设立。现任国际贸易和投资部长为马鲁(         Richard

       Maru),领导负责国际贸易政策制定和对外经贸谈判工作的国家贸易办公室(National

       Trade Office)和新设立的国际贸易和投资部。

           【海关】巴新海关(Papua New Guinea Customs)负责贸易数据统计工作,署长大

       卫·托伊(David Towe)。

       5.1.2 贸易法规体系

           巴新与贸易相关的主要法律有《海关法(          1997)》《巴新银行法(2000)》《出

       口法(1973)》《自由贸易区法(2000)》《国际贸易(动植物)法》《经济特区管

       理局法(    2019)》等。巴新各项法律规定全文均可在以下网址查询:

       http://www.paclii.org/pg/indices/legis/

           《海关法(1997)》规定了商品进出巴新关境的原则和方式,明确了进行商品进

       出口活动的人及海关机构的权利和责任。

       5.1.3 贸易管理的相关规定

           【出口规定】巴新对出口商品有严格的规定,主要分为禁止出口和限制出口。

           (1)巴新禁止出口商品包括:麻醉剂、武器、文物等。

           (2)巴新限制出口的规定:出口鱼类、砂金、原木、贵金属和贵金属物件时,需

       持有渔业局、林业局、环保部和国家农业检疫检验局等部门的出口许可,部分出口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