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单并且易于操作。在巴新,寻求仲裁比较容易且有效。
【国际仲裁】 1978年10月20日,巴新加入《华盛顿公约》,允许巴新境内外国投
资者与其发生投资争端时,可以在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 ICSID)寻求国际仲裁。如
果外国企业在巴新境内设立实体机构,专门应对诉讼问题,则不需要政府审批。
2019年7月,巴新加入《联合国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又称为《纽约公
约》)。公约要求,除特殊约定外,缔约国承认彼此间民事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缔
约国法院执行仲裁协议,承认和执行在其他缔约国作出的仲裁裁决。
5.13 巴新对外国投资优惠
5.13.1 优惠政策框架
巴新政府为了吸引外国投资,制定了一系列鼓励投资政策,包括行业鼓励政策、
特殊地区鼓励政策。同时,巴新已签订多个国际和区域贸易协定,原产巴新产品可享
有特定国家优惠准入。
5.13.2 行业鼓励政策
【农业】投资某些农村地区的农业、建筑业、酒店业、制造业等项目的企业,免
除其10年所得税;某些农业项目开发投入税收减免;农业研究和开发支出税收减免;
农业推广服务支出税收减免;农业、渔业资产投入税收减免;降低渔船柴油燃料消费
税;免除农用拖拉机消费税;减免农业项目股东个人所得税;免除与农业相关的设备
和物资进口关税。
【制造业】获得国税局“新产品证明”的企业可享有的鼓励政策包括:免除前 3年出
口收入税及随后 4年高出前3年利润平均部分的出口收入税;出口市场发展费用从收入
中加倍扣除后计算收入税;因此而减免的所得税不得超过上述实际支出的 75%;公司
运营前5年,本地雇员每年享有部分工资补贴等。
【旅游业】第 1年酒店设施的 55%加速折旧;减免员工培训税;投资超过 100万美
元、房间数量超过 150间、2007-2011年间建造的旅游项目纳税人,第 1年所得税降至
20%,最多可持续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