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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南苏丹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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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苏丹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95页 · 45,835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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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苏丹(2025年版)  37

    5. 法规政策

    5.1 贸易法规和政策

    5.1.1 贸易主管部门

       南苏丹主管贸易的政府部门是贸易和工业部。该部主要职责为:
       (1)发展本国工业,促进和扩大国内和国际贸易;
       (2)为促进和发展国家出口创造条件,提高出口额;
       (3)加强国家对外贸易关系;
       (4)维护有效的市场体系和公平贸易措施。
    5.1.2 贸易法规

       南苏丹相关的贸易法律法规有:
       (1)2009年颁布的《投资促进法》(Investment Promotion Act 2009)
    着重为南苏丹营造一个有利于投资的法律环境,向投资者阐述南苏丹保护
    投资者和激励投资的7个特定领域,成立南苏丹投资管理局,吸引投资者,
    为投资者提供一站式服务,并贯穿投资全过程。
       (2) 2012年颁布的《投资促进法规》(         Investment  Promotion
    Regulations 2012),是2009年《投资促进法》的细则。
       (3)2009年颁布的《南苏丹税法》(The Taxation Act, 2009)。
       在南苏丹开展商业经营之前,所有公司均被要求取得税号(TIN)。
    目前,公司必须通过税务局取得税号,但是在一站式服务启动后,税号的
    获取将和公司注册业务合并。《南苏丹税法(2009)》是南苏丹具有里程
    碑意义的税收政策法,该法建立了一个良性的税收政策框架、公平简              约化
    的程序和容易管理的税法。
       2018年4月,南苏丹贸易工业部和东非共同体事务部开展了          南苏丹贸
    易政策框架审议,宣布拟采用新的贸易政策框架(TPF)。该政策框架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