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苏丹(2025年版) 37
5. 法规政策
5.1 贸易法规和政策
5.1.1 贸易主管部门
南苏丹主管贸易的政府部门是贸易和工业部。该部主要职责为:
(1)发展本国工业,促进和扩大国内和国际贸易;
(2)为促进和发展国家出口创造条件,提高出口额;
(3)加强国家对外贸易关系;
(4)维护有效的市场体系和公平贸易措施。
5.1.2 贸易法规
南苏丹相关的贸易法律法规有:
(1)2009年颁布的《投资促进法》(Investment Promotion Act 2009)
着重为南苏丹营造一个有利于投资的法律环境,向投资者阐述南苏丹保护
投资者和激励投资的7个特定领域,成立南苏丹投资管理局,吸引投资者,
为投资者提供一站式服务,并贯穿投资全过程。
(2) 2012年颁布的《投资促进法规》( Investment Promotion
Regulations 2012),是2009年《投资促进法》的细则。
(3)2009年颁布的《南苏丹税法》(The Taxation Act, 2009)。
在南苏丹开展商业经营之前,所有公司均被要求取得税号(TIN)。
目前,公司必须通过税务局取得税号,但是在一站式服务启动后,税号的
获取将和公司注册业务合并。《南苏丹税法(2009)》是南苏丹具有里程
碑意义的税收政策法,该法建立了一个良性的税收政策框架、公平简 约化
的程序和容易管理的税法。
2018年4月,南苏丹贸易工业部和东非共同体事务部开展了 南苏丹贸
易政策框架审议,宣布拟采用新的贸易政策框架(TPF)。该政策框架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