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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南苏丹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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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苏丹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95页 · 45,835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62

PDF第62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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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南苏丹(2025年版)

当地公司的股份占比至少达到31%;(2)员工队伍中当地雇员的数量不少
于70%;(3)提供南苏丹工商登记及税务证明。
5.7.2 禁止领域
外国企业与当地企业一样,不得经营违反法律规定的相关工程项目。
5.7.3 招标方式
南苏丹的工程招标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议标等,投标企业
必须通过资格预审。
5.8 保护知识产权的规定
5.8.1 当地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
截至目前,南苏丹暂未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但是南苏
丹对商标、版权、专利等提供保护。
5.8.2 知识产权侵权的相关处罚规定
南苏丹法律规定,违反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将受到法律制裁。但
是相关细则尚未制定。
5.9 解决商务纠纷的主要途径及适用的法律
在南苏丹解决商务纠纷的主要途径有诉讼和仲裁。
在南苏丹当地诉讼, 主要法律依据有南苏丹 《民法》 和 《投资法》 等。
在南苏丹投资合作中发生的商务纠纷,可以将纠纷诉诸南苏丹法庭,
法庭对争议有裁决权。争议方也可以选择自己认为合适的解决机制。对政
府有异议的投资人,也可以诉诸国际上认可的争端解决机制。由于南苏丹
未加入《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简称《纽约公约》),如果根
据商务合同规定进行国际仲裁、 异地仲裁, 仲裁结果对南苏丹缺乏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