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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斯洛伐克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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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洛伐克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94页 · 60,232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47

PDF第47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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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域投资援助法》,在斯洛伐克不同地区开展不同行业的投资具体可享受
的优惠政策有所差异,主要体现在获得援助的条件、援助比例等方面。投资援助收益人
应是在斯洛伐克境内注册的法人、自然人或企业,对于存在拖欠税款、违反非法就业禁
令、违反欧盟内部市场兼容规则等情况的不符合援助条件。
(1)行业鼓励政策。鼓励投资工业生产、技术中心、工业生产和技术中心的结合
以及商业服务中心4种。工业生产或技术中心涉及以下行业的,最大援助比例可提高 10
个百分点:有助于实现2030年数字十年计划目标的数字技术;清洁和资源高效技术,包
括《净零工业法》定义的净零技术;生物技术,包括欧盟关键药品清单上的药品及其成
分。
(2)地区鼓励政策。《区域投资援助法》旨在解决地区间发展不均衡和扶持欠发
达地区经济发展,向欠发达地区提供引资和创造新就业岗位支持。根据其规定,最大援
助强度分为3档: 1档包含科希策部分地区,最大援助强度为60%;2档包含科希策部分
地区,普雷绍夫、班斯卡·比斯特里察主要地区,最大援助强度为 50%;3档包含班斯
卡·比斯特里察部分地区,日利纳、特伦钦、特尔纳瓦、尼特拉主要地区,最大援助强
度为40%;布拉迪斯拉发州无援助。
(3)规模鼓励政策。对于中型企业,最大援助比例可在地 区补贴最大强度上提高
10个百分点;对于小微企业,最大援助比例可提高20个百分点。
(4)援助形式.援助可以多种形式组合,总量不超过最大援助强度。
①现金援助,仅用于援助合格投资成本。合格投资成本包括:a.长期有型资产,包
括收购土地、建造厂房、购买新机械和技术设备以及租用土地、厂房的成本。b.在市场
条件下从无关第三方购买的可摊销长期无形资产,包括专利、专有技术、许可和其他知
识产权。 运营成本、 购买车辆、 提交援助申请前发生的费用、 购买二手机械、 保险费用、
税费等不属于合格投资成本。
②为新创造的就业机会提供援助,仅 用于支付合格工资成本。一般情况下与现金
援助仅能二选一。合格工资成本包括:新增工作岗位两年的工资,以及全部社会医疗保
险支出。
③企业所得税减免。所得税减免最多可适用于 10个连续纳税期(最迟可在援助批
准后的第三年起算),年度所得税减免不得超过税收减免总额的20%。
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