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资审材料和报价的时间一般较短, 公布的招标资料均使用斯洛伐克文, 这给中国企
业在短时间内消化大量斯洛伐克文材料带来一定困难。通过与当地合作伙伴共同竞标,
可以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
7.3 对外劳务合作
在斯洛伐克,非来自欧盟、欧洲经济区国家及瑞士的务工人员及其随行家属,应符
合相关制度的规定(视具体情况而定,例如必须取得工作许可证等)方可进入斯洛伐克
劳务市场。开展劳务合作需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中国公司与斯方进行劳务合作时,应认真做好市场调研,搞清相关法律法规,
了解斯方合作伙伴及用人单位的实力和资信,并按国内规定进行项目审查。
(2) 签订好对外劳务合同, 注意完善合同条款,对劳务人员的工资待遇、 生活安排
以及法律保障等做出切实可行的规定,避免对合同条款理解不一致产生的纠纷。
(3) 加强对外派劳务人员的在外管理, 配备领队和翻译负责与外方的沟通和协调工
作。
(4)加强对劳务人员出国前的培训工作。
(5)外派劳务人员须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尊重当地的文化和习俗。
7.4 防范投资合作风险
在斯洛伐克开展投资、 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的过程中, 要特别注意事前调查、 分析、
评估相关风险,事中做好风险规避和管理工作,切实保障自身利益。包括对项目或客户
及相关方的资信调查和评估,对投资或承包工程国家的政 治风险和商业风险分析和规
避,对项目本身实施的可行性分析等。建议相关企业积极利用保险、担保、银行等保险
金融机构和其他专业风险管理机构的相关业务保障自身利益。 包括投资、 承包工程和劳
务类信用保险、财产保险、人身安全保险等,银行的保理业务和福费廷业务,各类担保
业务(政府担保、商业担保、保函)等。
建议企业在开展对外投资合作过程中使用中国政策性保险机构——中国出口信用保
险公司提供的包括政治风险、 商业风险在内的信用风险保障产品; 也可使用中国进出口
银行等政策性银行提供的商业担保服务。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是由国家出资设立、支持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发展与合作、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