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Act No.14/2004 Coll.修正法案。
网址:www.zakonypreludi.sk/zz/1997-55
【申请注册商标可以通过两种途径】 直接制或代理制。 直接制是指申请人自备申请
文件, 直接邮寄或递交到斯洛伐克工业产权办公室商标处。 代理制是指申请人委托专利
代理机构、公证处以及商务律师办理申请手续。名单查询网址:www.patentattorneys.sk
【注册商标程序】
(1)注册准备:注册方式选择;商标在先注册权利的查询工作;申请商标资料的
准备;
(2)申请注册:按商品与服务分类申请;商标申请日的确定;
(3)商标审查;
(4)初审公告;
(5)注册公告;
(6)领取商标注册证。
【通过马德里体系在欧盟注册商标】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申请人可
以向位于西班牙阿里根特市的内部市场协调局(OHIM)申请注册商标,经核准注册后
商标在马德里联盟成员国内均受到保护, 不需再向每个国家分别申请。 申请人可以直接
向协调局申请,也可以通过中国国内代理机构申请。有关规定请详见国家工商总局第 7
号令《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实施办法》。斯洛伐克工业产权办公室在斯可有偿代为申请
欧盟商标。
6.4 企业在斯洛伐克报税的相关手续
6.4.1 报税时间
【增值税】纳税人以1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 25日内申报纳税。纳税人
以1个季度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25日内申报纳税。
【个人所得税】纳税人以1年为纳税期,于次年3月31日前申报纳税。
【公司所得税】 按年申报, 应纳税款必须在下一个纳税年度第3个月底前交付完毕。
6.4.2 报税渠道
纳税人报税途径有:直接报税、邮局报税和电子报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