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斯洛伐克专页在官方站打开原文
大使馆合作指南

斯洛伐克合作指南

资料来源以商务部官方国别指南目录为准。指南通常由编制办公室会同相关驻外经商机构整理,实际编写单位以原文件版权页为准。

授权文字版已导入

授权转换文字正文

斯洛伐克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94页 · 60,232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76

PDF第76页文字

正文模式
有效期为6个月。如果在原工作单位继续工作,需要延长工作许可有效期,须在到期前
30日提出申请。 雇主只能雇用持有居留许可及工作许可的外国人,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如果在斯洛伐克停留超过3个月,需要办理临时居留许可。
【不需要申请工作许可的情况】
(1)在斯洛伐克境内有永久居所的外国人;
(2)因与家庭团聚而获得暂时居留许可的外国人;
(3)因参加特殊项目而获得暂时居留许可的外国人;
(4)斯洛伐克外侨;
(5)被批准申请庇护的外国人;
(6)被批准难民身份的外国人;
(7) 下列人员, 在斯洛伐克工作连续不超过7天,或1年累计不超过30天, 无需工作
许可:①从事教育、科学研究及学术研究的学者,为从事某项具体的研究工作;②艺术
工作者参加某项具体的活动; ③26周岁以下的学生; ④执行合同项下提供货物或服务工
作,或提供保修期内的维修服务;
(8)根据国际公约规定,在斯洛伐克无需工作许可的外国人;
(9)外交使团及国际组织成员家属,根据其所属国与斯洛伐克签订的互惠协议;
(10)国际援助救助机构人员根据国际协议提供救助工作;
(11)被位于欧盟成员国境内的雇主派往斯洛伐克境内工作;
(12)在斯洛伐克从事投资业务合伙组织或合伙企业的外国合伙人;
(13)受雇于国际运输组织,并被外国雇主派往斯洛伐克工作的外国人;
(14)外国记者。
雇主和劳动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必须通过合同方式确定。 合同签订前, 被雇者应先到
指定医院体检。雇佣双方签订书面工作合同后,才产生雇佣双方的劳动关系。合同主要
内容包括:工作内容、地点、工作时间、报酬、劳动保护、工作条件和专业发展、雇主
和劳动者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等。
6.5.3 申请程序
外国人在斯洛伐克境内就业, 需要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作许可。 劳动局将视当地就
业情况和申请人自身条件, 决定是否签发工作许可。 劳动局须在失业登记系统查询是否
有斯洛伐克公民适合这一岗位的情况, 如果可以找到当地合适的应聘者, 将优先考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