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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斯洛伐克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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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洛伐克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94页 · 60,232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51

PDF第51页文字

正文模式
航空航天、国防、选举或者金融基础设施、敏感设施,以及对上述基础设施至关重要的
土地和不动产;
关键技术和两用物项,包括人工智能、机器人、半导体、网络安全、航空航天、国
防、能源储存、量子和核技术、纳米技术和生物技术;
关键投入品的供应,包括能源或者原材料,以及粮食安全;
获取敏感信息,包括个人数据或者控制此类信息的能力;
媒体的自由和多元化。
欧盟成员国还应考虑外国投资者是否直接或间接受第三国政府控制、 是否参与影响
欧盟成员国安全或公共秩序的活动、是否有从事非法或犯罪活动的重大风险等因素。
2024年1月,欧委会提出外资审查条例修订草案,拟将绿地投资和外国企业在欧盟
转投资纳入审查范围, 并扩大了审查的行业和项目清单, 目前该修订草案正处于立法程
序中。
斯洛伐克通过《外国投资审查法案》完善了本国的外资审查机制。斯洛伐克外资审
查机制由经济部主导,内务部、国防部、外交部等参与,对欧盟以外投资者直接或间接
在斯洛伐克开展股权并购并触发欧盟条例确定的有关条件的,开展审查并视情作出批
准、附条件批准、禁止等决定。
5.2.7 基础设施PPP模式的规定
斯洛伐克境内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主要来源为欧盟基金。 斯洛伐克没有专
门的PPP法律法规,2006年《公共采购法》对中央和地方BOT/PPP项目的采购和选择进
行了规范。斯洛伐克《公共采购法》与欧盟公共采购相关规定一致。
根据欧盟议会2004/18/EC指令,欧盟基金可用于服务、供应和工程三类项目。欧盟
下辖的欧洲援助局(Europeaid)制定的《实务守则》规定,工程项目包括满足经济或技
术目的的建筑和民用工程项目, 与欧盟签订融资协议的成员国可申请欧盟基金进行项目
建设。标的额在500万欧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原则上应进行国际公开招标,如项目性质特
殊,确需限制招标,应事先提交欧盟委员会审议。标的额在 30万至500万欧元的工程项
目,原则上应进行本地公开招标,30万欧元以下项目可进行议标。值得注意的是,欧盟
资助的项目往往要求承包企业为欧洲公司或来自GPA国家的公司。
2007年8月,斯洛伐克政府通过了采用 PPP模式加快公路建设的2007-2010年规划,
并于当年9月通过了关于采用PPP方式进行高速公路和交通网络建设的提案和决议。 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