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2 外国人在当地工作的规定
斯洛伐克劳动、 社会事务和家庭部为斯洛伐克劳动政策主管部门, 斯洛伐克地方劳
动局根据劳动力市场情况签发工作许可, 并定期公布岗位空缺情况。 劳动局须在失业登
记系统查询是否有斯洛伐克公民适合这一岗位的情况,如果可以找到当地合适的应聘
者,将优先考虑本国公民。
斯洛伐克对部分国家劳工申请工作许可的数量有配额限制。 该配额在双边的协定中
予以规定。有关协定可以在地方劳动局查询。外国劳工需要遵守《劳动法》和劳动政策
主管部门的规定。由于劳工短缺,2018年5月1日生效的新《劳动法》放宽了外国劳工在
斯洛伐克就业的限制。外国劳工在失业率低于 5%的地区申请当地就业相对容易,但前
提是雇主必须向当地劳动管理部门报备并刊登招聘广告。
根据斯洛伐克关于签证及居留许可的相关规定, 如中国公民拟赴斯洛伐克长期 (停
留6个月以上) 工作, 需履行工作许可及临时居留手续, 申请D类长期签证, 有效期最长
为一年, 计划在斯洛伐克工作的外国人必须持有该签证。 该签证适用于与斯洛伐克雇主
签订工作合同的人员。如果打算在斯洛伐克长期逗留,申请临时居留许可时也需要D类
签证。具体程序:
(1)向斯洛伐克劳动管理局申请工作许可,耗时约45天。
(2)通过斯洛伐克领事机构或直接向斯洛伐克外事警察局申请居留许可,耗时约
90天。
(3)入境后在斯洛伐克外事警察局办理后续手续,约30天。
【针对中国的工作签证配额】 为吸引中资企业和项目,斯洛伐克政府自2025年7月1
日起实行160/2025号法令,旨在为中资企业项目引入专业人才与派遣人员提供法律保障;
在严格合规前提下,简化中国员工的签证与就业审批流程;通过年度名额管理,确保引
进规模与本地劳动力市场平衡。目前,该类签证配额为每年最多1000个名额。
5.8 外国企业在斯洛伐克获得土地/林地的规定
5.8.1 土地法的主要内容
根据斯洛伐克国家法律, 当地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都属私人永久所有, 斯洛伐克于
2004年加入欧盟后, 基本向外国法人及自然人开放土地买卖市场, 但仍对以下领域交易
设有限制: 部分农业用地以及涉及矿产开发、 水资源、 健康、 历史古迹等房地产的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