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1.5.1 主管部门
赞比亚移民局是内政部下属部门, 负责出入境人员的管控、 移民及访赞游客的管理等。
总部设在首都卢萨卡,在赞境内10个省均设有办事处。
附录1.5.2 工作许可制度
【就业许可证】 颁发给在赞比亚就业超过6个月的外国人。 最长延期至10年。 外籍人士
到赞比亚工作,须事先取得该许可方可入境,且不可自己申请,必须通过雇主、执业律师
或移民顾问申请。持有人可在许可有效期内多次入境并在境内停留。对于已申请成功但属
首次入境的境外申请人,须申请签证入境后方可领取。
申请人可以从事的工作范围是:(1)受雇于赞比亚政府或其他法定组织;(2)受雇
于私营部门、非政府组织(包括个人志愿者)或宗教组织;( 3)外国人的配偶及超过 21
岁的子女,若受雇于其个人公司,可发放就业许可证。
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许可证中的条件,不得从事任何商业、贸易、雇用、教授或
学习等其他活动;(2)遵守可从事的工作领域及性质等条件;(3)不能购买土地;(4)
不得在教育机构进行学习。
【投资许可证】颁发给在赞比亚准备或已经开设公司、进行投资或入股现有公司的外
国人(需年满18岁)。
【临时就业许可证】颁发给拟在赞比亚境内居住停留 30日以上的商务人士。许可有效
期为每12个月内不超过6个月。
附录1.5.3 申请程序
根据移民局规定,申请人向移民局提供所需文件以及付款凭证等资料后,移民局应在
两周之内审核并给予答复。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申请工作许可证相当困难,一般需要等待
2-6个月才能获发许可,个别情况下需等待1年以上。
移民局核发工作许可证时, 须本人到场签名领取。 工作许可证一般有效期为2年或3年,
可申请延期。 延期一次的有效期与原工作许可的有效期年限相同。2020年2月, 赞比亚移民
局升级了其管理系统,使用数字卡片取代了以前的纸质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