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 发展规划
2024年7月,赞比亚政府通过矿业与矿产发展部正式启动“2031年实现年产三百万吨铜
战略”以及“国家关键矿产战略(2024-2028年)”。
【2031年实现年产三百万吨铜战略】致力于通过增加铜产量、创造就业和推动矿业创
新,加速经济转型。为实现2031年生产300万吨铜目标,赞政府明确八项具体战略部署:1.
为所有棕地矿业公司的扩建项目提供有利环境。2. 监控绿地项目以及已确定矿产资源的高
级勘探项目。3. 促进从所有停用的矿化尾矿和炉渣堆中回收铜。4. 促进手工与小规模采矿
行业的发展。5. 提高以许可、安全、健康和环境保护为重点的矿产价值链监管效率与透明
度。6. 开展全国范围的高分辨率航空地球物理调查。7. 加大力度促进在勘探、采矿、加工
和增值领域的投资。8. 开展勘探与矿山开发技术的能力建设、研究与开发。
【国家关键矿产战略(2024-2028年)】政府意图通过该战略推进关键矿产的地质填图
与资源勘探。
6.4 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
赞政府2024年12月出台《矿产监管委员会法》,对2015年颁布的《矿业和矿产发展法》
全面修订,强调矿产资源处置权归属总统,建立中央矿产监管委员会对矿业活动统一监管,
并对矿山开工条件、本地参与要求、环境安全责任、违规处罚措施等予以明确。 2025年4
月颁布《地质与矿产发展法案》,要求矿业部增设地质调查司、手工与小规模采矿司以及
大规模投资促进司等三个技术部门,细化管理各类矿业活动。10月颁布《本地矿业内容法
案》,对矿业企业本地化提出要求。
【出口限制】允许铜精矿出口,征收10%出口税。
【本地化】立法规定,超过6.68公顷的采矿权只能授予公司。超过6.68公顷至最多1000
公顷的采矿权,优先授予公民影响型公司、公民赋权型公司或公民所有型公司。手工采矿
仅限公民或完全由公民组成的合作社进行。小规模采矿仅限公民所有、公民影响或公民赋
权的公司进行此外,2026年6月底之前外国矿业投资者从当地供应商采购比例不低于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