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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赞比亚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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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比亚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137页 · 86,999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63

PDF第63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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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增值税(VAT)由增值税部门收取,按应税价值的 16%收取。对所有进口的机动
车、来往和过境的机动车,每年根据发动机容量收取碳排放附加费。赞比亚的税收法规经
常调整,可浏览赞比亚税务局的网站https://www.zra.org.zm获取最新信息。
5.2 外国投资法规和政策
5.2.1 投资主管部门
赞比亚发展署(Zambia Development Agency, ZDA)是赞比亚商贸工部下属的法定机构,
根据2022年赞比亚发展署法案(Zambia Development Agency Act )第17条成立。赞比亚发
展署的职责源自2022年第18号《投资、贸易和商业发展法》(ITBD),旨在通过高效、有
效和协调的私营部门主导的经济发展战略,促进赞比亚共和国的贸易、商业发展和投资,
从而促进经济增长和发展。
5.2.2 外资法规
【法律法规】赞比亚投资领域法律法规主要包括:
(1)《发展署法》(Zambia Development Agency Act),规定了投资程序及投资者可
享受的激励措施;
(2)《公司法》(Companies Act),规定了公司的注册程序;
(3) 《关税和消费税法》 (Customs and Excise Act) 、 《所得税法》 (Income Tax Act)
和《增值税法》(Value Added Tax Act),规定了投资者可享受的税收优惠;
(4)《劳动法》(Employment Code Act),规定了投资者必须履行的劳动合同要求;
(5)《移民和驱逐法》(Immigration and Deportation Act ),规定外国人获得工作许
可等要求。
相关法律条文全文可在赞比亚国民议会网站查询:
https://www.parliament.gov.zm/acts/volumes
5.2.3 外资优惠政策
为鼓励投资,《赞比亚发展署法》规定了所得税、增值税、关税减免和抵扣等多项优
惠政策。另外,投资额达25万美元的投资者,有权获得一个投资者许可证和最多五名外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