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法规政策
5.1 贸易法规和政策
5.1.1 贸易主管部门
赞比亚主管进出口贸易的部门为商业、贸易和工业部(Ministry of Commerce, Trade and
Industry)。其主要职责是制定贸易政策,并对执行贸易政策的相关机构进行监管。此外,
参与贸易管理的其他单位还有赞比亚发展署(ZDA)、赞比亚标准局(ZABS)、赞比亚税
务局(ZRA)等。
5.1.2 贸易法规
赞比亚与贸易相关的法规主要有《关税和消费税法》(Customs and Excise Act)、《增
值税法》(Value-Added Tax Act)、《竞争和公平交易法》(Competition and Fair Trading Act)、
《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法》( Technical Standards and RegulationsStandards Act)、《食品
和药品法》( Food and Drugs Act)、《公司法》( Companies Act)、《知识产权专利法》
(ntelleIctual Property Rights Patents Act)和《商标法》(Merchandise Marks Act)等。
赞比亚的贸易政策包含在一系列国家文件中,包括 2030年远景规划(赞比亚政府, 2006
年)、国家贸易政策(商贸工部, 2018年)、国家产业政策(商贸工部, 2018年)、国家
出口战略(商贸工部, 2018年)和 2018-2022年国家地方发展战略(商贸工部, 2018年)、
赞比亚第八个国家发展规划( 2022年)。这些文件旨在到 2030年实现赞比亚经济的繁荣和
多样化,使赞比亚发展成为一个多样化、工业化和货物与服务净出口国。 可浏览赞比亚政
府网站Policies - Ministry of Commerce, Trade and Industry (mcti.gov.zm)和Vision 2030 For Zambia
(nor.gov.zm)获取最新信息。
5.1.3 贸易管理的相关规定
赞比亚实行进出口贸易自由制度,大部分进出口货物的数量和数额没有限制,仅对玉
米等主要农产品、原木、宝石、濒危野生动植物出口和石油、化肥等少数商品以及危害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