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但不需要对并购做进一步审查,就可以认定其与共同体市场的协调无冲突;(3)
申报的并购属于委员会管辖范围, 但委员会严重怀疑并购与共同体市场不协调, 需对其
开展第二阶段审查。
【第二阶段审查】
审查期限为90个工作日。审查后,委员会将做出以下决定:(1)确认并购不会严
重损害有效竞争,宣告该合并与共同体市场相协调,允许申报的企业合并。通常,如果
合并企业的市场份额低于 25%,委员会都会宣布与共同体市场相协调。( 2)禁止企业
并购。
对于外国投资者以二手设备投资,爱沙尼亚并没有专门的限制性规定。
5.2.5 基础设施PPP模式的规定
爱沙尼亚目前尚无有关BOT/PPP的立法,也没有在建的BOT/PPP项目。但是,在爱
沙尼亚有基于PPP的地方投资促进机构,鼓励企业以PPP方式投资建设。
5.3 企业税收
5.3.1 税收体系和制度
世界银行《2020年营商环境报告》显示,爱沙尼亚在全球190个经济体中,纳税指
标排名第12位,每年平均缴税次数为8次,每年缴税平均耗时为50小时。
爱沙尼亚与一些国际组织和国家签署了60个避免双重征税和预防财政逃税的协定。
1998年5月,中国与爱沙尼亚签署《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和爱沙尼亚共和国政府关于对
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 2014年12月签署《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和爱沙尼亚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 >的议定
书》。
爱沙尼亚的税收体系属于属地税制,主要由国家税和地方税两部分组成。
详情可参阅网站:https://www.fin.ee/en/taxes
【国家税】
主要包括所得税、社会税、土地税、博彩税、增值税、关税、消费税、重载汽车税
等,主管部门为税收和海关委员会。
【地方税】
主要包括广告税、 机动车税、 宠物税、 娱乐税、 停车费等, 由市镇等地方政府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