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2 对外贸易
(1)适应当地支付条件。爱沙尼亚进出口商通常采用信用证支付方式,对出口商
而言,可在签订合同后先付30~50%的定金。应针对该国商品贸易小批量、多品种的特
点,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贸易。
(2)注重提高产品质量。努力调整对爱沙尼亚出口产品的档次和质量,提高技术
含量,注重品牌、款式、包装和售后服务,塑造中国制造的良好形象。
(3)开拓贸易渠道。充分利用爱沙尼亚零售和批发商在欧盟各国及俄罗斯的丰富
的客户渠道和资源, 采取有效的商业合作方式, 拓展进入欧盟及其他国家的商品销售渠
道。
(4)警惕网络诈骗。近年来,随着中爱经贸关系的不断发展,电子商务发挥的作
用越来越大。但与此同时,网络诈骗案件也随之增多,给两国企业的合作带来了不良影
响。因此,在与爱沙尼亚开展贸易活动时,需提防网络诈骗风险。
8.2.3 对外承包工程
中资企业在爱沙尼亚参与承包工程建设项目, 应通过各种渠道积极寻求当地政府和
其他中介组织的支持与帮助,选择那些经济实力较强、在当地有一定影响力、在业界有
良好信誉的专业咨询机构和企业开展合作,以便获得投标程序、标书咨询、工程预算评
估、工程项目基金审核和工程监理等方面的必要咨询服务,确保做到敢争项目、能做项
目。
8.2.4 对外劳务合作
中国劳务人员在爱沙尼亚从事劳务合作时,应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加强安全意识,做好培训工作
全面考察当地的政局稳定性、民族矛盾、宗教冲突、排外情绪和势力、与邻国的关
系、与中国的外交和民间交往、中资企业在该国的投资和其他经营活动等情况,认真评
估该国家和地区的风险指数。
把握好劳务合作合同的签订工作。 签订劳务合同时, 除制定明确的维护中国劳务人
员合法权益的条款外, 还应将安全保障作为专门条款写入合同或正式书面文件, 明确对
方有义务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护中方人员的人身安全和正常施工秩序。 紧急情况下, 对
方有义务提供应急设施和其他必要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