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1.4 企业在爱沙尼亚报税的相关手续
附录1.4.1 报税时间
医疗保险税和营业增值税(20%)需每月申报,各类税目申报时间每年不同,详情
可查询爱沙尼亚税务与海关总署网站:https://www.emta.ee/eng。 财务报表每月向税务局
提交2次,每季度向统计局提交一次,每年向商业注册局提交一次。所有有限股份公司
(AS)和部分有限责任公司(OU,视销售额和员工人数而定)每年均需通过审计。
附录1.4.2 报税渠道
企业可通过会计师事务所报税,也可通过税号在网上报税。
附录1.4.3 报税手续
全部网上填写报表。
附录1.4.4 报税资料
须填写的报表包括:每月营业额、开支单据、员工工资单、上税证明等。
附录1.5 工作准证办理
附录1.5.1 主管部门
爱沙尼亚公民及移民局负责外国人工作和居住许可证的签发工作。
附录1.5.2 工作许可制度
按照欧盟公民法的规定,欧盟成员国公民在爱沙尼亚生活、工作 3个月之内,不需
要申办居留与工作许可;如果超过3个月,则必须申办居留与工作许可。其他国家公民,
在爱沙尼亚短期(1年内不超过6个月)工作须持有D类签证(D-visa),同时雇主必须
在爱沙尼亚警察和边境警卫局为雇员进行用工注册。如果在爱沙尼亚工作超过 6个月,
则需持有居留许可。
附录1.5.3 申请程序
如果受雇于爱沙尼亚公司, 应由爱沙尼亚雇主向当地移民局提出申请, 获得批准文
件后, 连同雇主本人填写的一部分表格一起发往爱沙尼亚驻外国使馆和被雇者本人。 被
雇者也应填写部分表格, 连同雇主提供的表格一起递交至爱沙尼亚驻外使馆, 并等候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