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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爱沙尼亚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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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沙尼亚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100页 · 68,939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73

PDF第73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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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欧盟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审计”(EMAC)制定环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环
评报告出来后,需提交给气候部“环境发展与环境技术局”,由其在14天内公布在“政
府公告”(Ametlikud Teadaanded )和至少一份国家或地方级报纸上,并同时用平信或
挂号信的形式寄送给项目所在地政府、 环保局分支机构、 非官方的环保组织及关联人员,
所有人都可以进行评估,并提出质询。气候部将根据专家和民众的意见,作出是否发放
开工许可的决定。
5.9 反对商业贿赂规定
爱沙尼亚新版《反腐败法》于2013年4月1日生效,为新形势下爱沙尼亚社会反贪防
腐奠定了法律基础。该法明确规定,所有公职人员都是该法的监管对象,公职人员必须
公平、公正地执行公务,履行职责,禁止以权谋私,不接受可能影响其公正行使职权的
礼物或招待, 不利用政府资源为政党的政治目的服务, 不得利用本身职务操纵或泄漏内
幕信息以谋取私利。同时,该法第二章第十款还规定,政府官员可以在工作之余从事法
律不禁止的其他活动, 个人可以办企业或成为监管机构成员, 但必须将有关情况报告给
自己的上级。某些情况下,如果上级认为官员的第二职业占用了大量时间,或存在受贿
危险,或有可能损害公共部门的声誉,有权禁止下级从事其职务以外的活动。
该法还规定, 政府官员必须如实进行财产申报, 反腐败委员会或授权机构有权审核
官员财产状况,有权向税务机关、银行、信贷机构、中央和地方政府的信息库调阅核查
相关信息。 爱沙尼亚公民凭本人的电子身份卡即可上网查阅官员的财产状况, 官员本人
也可通过查阅记录获知本人财产信息被查阅的情况。财产申报信息保存7年。
对于违反该法的行为,将被处以 100~300个罚款单位的处罚(2014年,1个罚款单
位等于4欧元)。如果谎报收入状况,将被罚款100个处罚单位,即400欧元。
爱沙尼亚设有预防腐败委员会, 其目的是分析爱沙尼亚的反腐败活动, 并向司法部
长提出建议,以防止腐败。为了更成功地管理反腐败政策,爱沙尼亚每个部委都有一个
协调预防腐败工作的人,并确保反腐政策在该领域的执行(不仅仅是在部委内部)。最
新的反腐战略规划为“反腐败战略2013-2020”,如欲了解详情,请登录:
www.korruptsioon.e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