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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冰岛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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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岛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110页 · 69,977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103

PDF第103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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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1.4.3 报税手续
企业在向税务机构申报时应提供相关材料, 且申报当年纳税时不得晚于下一个日历
年的1月28日。
附录1.4.4 报税资料
公司财务报表、支付的薪酬和在付酬时扣减预提税的详细情况等。
附录1.5 工作准证办理
附录1.5.1 主管部门
冰岛社会事务与住房部负责管理外来劳务人员就业事务。 外国人赴冰岛工作前, 须
获得劳工部门颁发的工作许可。
网址:www.vinnumalastofnun.is
附录1.5.2 工作许可制度
工作许可根据性质分为临时工作许可、特殊工作许可、永久工作许可、学生或交换
项目工作许可等。特殊工作许可指在一定期限内完成某一特定工作任务的临时性许可。
2006年5月,冰岛实施了新就业和居住规则规定,欧洲经济区( EEA)成员国公民
在冰岛就业和居住有优先权。工作机会须在EEA公告30天,无人应聘并经管理当局确认
后,才可给予非EEA国家公民,若EEA国家公民同时申请该工作机会,则优先录用EEA
公民,形成冰岛公民、EEA国家公民、其他国家公民的就业顺序。除少数特殊岗位外,
如中餐厅中国厨师、中国地区的市场营销人员、汉语教师、通信技术工程师等,中国人
在冰岛极难取得工作许可。 即使属上述特殊人员, 也需要繁杂的审批手续和很长的审批
时间。 到冰岛工作或学习人员抵冰后, 须在用人单位或院校协助下到国家登记局 (网址:
www.skra.is)办理冰岛个人身份号码,即社会保障号码。
附录1.5.3 申请程序
除部分永久工作许可外, 工作许可一般由用人单位向劳工局申请, 并作为入境签证
材料的一部分。
附录1.5.4 提供资料
一般由雇主向冰岛移民局(网址: www.utl.is)申请,移民局商请劳工局批准。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