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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冰岛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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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岛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110页 · 69,977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98

PDF第98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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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1 在冰岛开展投资合作的手续
附录1.1 投资注册企业需要办理的手续
附录1.1.1 设立企业的形式
在冰岛设立公司主要有5种形式: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合作企业、私人有限
责任公司及公众有限责任公司等。最普遍和最具经济重要性的企业形式为有限 责任公
司。
有限责任公司分为上市有限责任公司(标识代号 hf,注册资本不低于400万冰岛克
朗, 注册后一年内缴清) 和私人有限责任公司 (标识代号ehf, 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冰岛
克朗,注册前缴清),分别由《冰岛上市有限责任公司法》和《冰岛私人有限责任公司
法》进行规范。有限责任公司和其分公司的所得税率为20%。外国投资者在冰岛一般选
择成立有限公司或有限公司的分公司。
在冰岛设立上市公司所需的最低股本要求为400万冰岛克朗(约合28169美元)。其
他最低要求是公司有两名创始人、两名股东、至少三名董事会成员和一名经理。上市公
司的企业信息披露要求比较严格。财务报表必须由国家授权的会计师或审计公司审计。
上市公司的审计财务报表和年度报告必须在签署后 10天内,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3个月
内提交给冰岛中央银行金融监管局。上市公司还必须每 6个月公布并同时向冰岛中央银
行提交财务报表或合并账目。
私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股本要求为50万冰岛克朗(约合3521美元),在股东人数不
超过4人的情况下,必须有1名创始人、1名股东和1名董事(1名副董事)。在一人制私
人有限责任公司中,董事会和股东会议不是强制性的。向冰工业部长申请,可以免除外
国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分支机构在企业登记处登记, 总部必须提交以下文件: 总部章程
副本、总部注册证书、分支机构经理的代表信以及分支机构经理符合居住、公民身份和
偿付能力要求的文件、总部上一年的财务报表、受益所有人声明。向冰岛当局提交的文
件必须以经认证的冰岛语翻译形式提交。分支机构的注册费为 27.65万冰岛克朗(约合
1947.18美元)。
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拥有至少由 3人组成的董事会,并且必须任命至少 1名执行总经
理。 执行总经理和至少一半的董事会成员必须居住在冰岛,或者是其他欧洲经济区
(EEA)或经合组织(OECD)国家的居民和公民。但如有特殊需要,可向冰工业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