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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冰岛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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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岛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110页 · 69,977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35

PDF第35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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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  岛(2025年版)

     3. 经贸合作


     3.1 经贸协定


       【多边和区域经济合作】

       冰岛是联合国、欧洲理事会、北约、欧洲自由贸易联盟、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关

     贸总协定、服务贸易总协定、粮农组织、粮食计划署、国际农业发展基金、欧安组织和

     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并通过北欧理事会与北欧国家密切合作。2009年,冰岛正式提交

     了加入欧盟的申请,一年后开始入盟谈判,2015年申请程序终止。2019年,冰岛接任世

     界银行北欧和波罗的海国家主席国和北极理事会主席。        2022年11月9日,冰岛接任欧洲

     理事会主席国。

       冰岛作为欧洲自由贸易联盟(     EFTA)成员,可以通过欧洲经济区协议进入挪威、

     瑞士和列支敦士登市场以及欧盟市场。冰岛通过欧洲经济区(EEA)以及与欧盟签署自

     由贸易协议,在欧洲地区内实现货物、服务、资本和劳务力的零关税流动。

       冰岛与欧盟的双边协议可以追溯到1972年,协议规定对出口到欧盟的冰岛海鲜降低

     关税或零关税。2018年,冰岛与欧盟就降低或取消关税以及增加未加工农产品关税配额

     达成协议。根据该协议,冰岛取消了     340多种未加工农产品的关税,并降低了20多种农

     产品的关税。美国出口到冰岛的农产品所面临的关税比欧盟产品高出30%。

       冰岛于2013年与中国签署了自由贸易协定(2014年生效),该协定为一系列商品提

     供互惠的免关税待遇。冰岛与法罗群岛签订了自由贸易协定(2006年生效)。冰岛代表

     格陵兰与丹麦签署了海关协定(1985年生效)。

       冰岛已分别与以下国家签署了双边投资条约(BIT):埃及、印度(已终止)、墨

     西哥、黎巴嫩(已签署但未生效)、智利、越南、立陶宛、拉脱维亚和中国。

       冰岛已与44个国家签订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与120多个国家和地区签订了航空运

     输协议。(上述条约协定数据统计截至2024年3月)

       【标准化国际合作】

       冰岛是欧洲标准化委员会(    CEN)、欧洲电工标准化委员会(     CENELEC)和欧洲

     标准组织(ETSI)的成员,也是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

     国际电信联盟(ITU)的成员。冰岛采用CE标志等欧洲标准以及ISO等国际标准。

       冰岛标准化委员会(IST)是冰岛唯一负责标准制定和对外合作的独立机构。其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