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预防、适应循环经济、湿地复垦等。蓝色项目(与海洋、海鲜和相关行业有关
的气候和环境问题),如港口电气化、船舶和渡轮的能源转换、污水处理计划等。社会
项目,例如社会住房、 病人护理、创造就业机会(包括支持社会和经济的与COVID相关
的支出)等。
参见网址:
www.government.is/diplomatic-missions/embassy-article/2021/09/24/Icelands-Sovereig
n-Sustainable-Financing-Framework/
2024年3月,根据冰岛可持续融资框架,冰岛政府发行首期总额为7.5亿欧元(相当
于1110亿冰岛克朗)的绿色债券。该债券的票面利率为3.5%,期限为10年。
参见网址:
www.lanamal.is/EN/investors/foreign-borrowing/nanar/11392/treasury-successfully-issu
es-its-inaugural-green-bond
【加入绿色相关国际协定、国际组织情况】
冰岛于2016年签署批准《巴黎协定》,是首批通过该协定的国家之一。
冰岛与新西兰、哥斯达黎加和瑞士于2024年11月15日签署《气候变化、贸易与可持
续发展协定》 , 该协定旨在利用贸易协定中的传统条款来支持能源转型以及其他气候和
环境行动。
冰岛是国际可再生能源机构(IRENA)的创始成员国(2009年),通过IRENA支持
发展中国家可再生能源项目,推动全球地热能源技术合作。
冰岛是北极理事会(Arctic Council)成员国。北极理事会是促进北极地区环境保护
和可持续发展合作的高级别政府间论坛,成立于1996年。
7.2 绿色经济发展规划
7.2.1 气候变化
冰岛应对气候变化目标是在2040年之前实现碳中和,并根据《巴黎协定》到2030年
将温室气体排放量减少40%。2020年更新的气候行动计划包含48项行动,这是冰岛实现
减排和碳中和目标的主要政策工具。分为三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是欧盟共享法规范围内旨在减少排放的行动: 包括交通运输, 船舶和港口、
能源生产、气体排放、化学品使用、农业、垃圾处理方面鼓励和限制措施。第二部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