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抵免,大型公司可享受25%的税收抵免。费用必须符合《所得税法》可扣除费用的要
求。总成本上限为11亿冰岛克朗,其中购买研发服务最高限额是2亿冰岛克朗。
【外国专家税收优惠】
2016年,冰岛议会通过了一项关于外国专家税收优惠的法案。 满足以下要求的外国
专家工资的25%可在聘用后的前三年作为可扣除费用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1)外国专家受雇于在冰岛有住所或固定营业地点的法人,该法人是实际工资支
付人;
(2)外国专家在聘用前5年未在冰岛居住;
(3)外国专家的专业领域在冰岛稀缺。
【冰岛的区域激励措施】
《区域激励措施法》 第41/2015号已于2020年7月1日到期。2020年7月1日之前授予的
激励措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继续有效。
自2020年7月1日起, 个人和实体可向文化、 创新与高教部申请欧洲国家援助规则框
架内激励措施。在冰岛,首都地区以外的所有地区通常都有资格获得区域投资援助。
【直接研发补助金】
冰岛研究中心“Ranní s”运营的技术发展基金向从事创新项目的中小型公司提供研
发补助金。每家公司可获得的最高金额为5000万冰岛克朗,分两年发放。
【绿色投资激励措施】
冰岛推出了新的绿色投资税收激励措施。 企业购买的动产 (如工业和建筑机械设备、
汽车、运输设备和船舶)如果符合可持续和环保要求,购买费用的 5%可以额外计入企
业折旧基数,并可在连续三年内以相等的金额折旧 在税前 扣除。该激励措施适用于
2021-2025年期间进行的投资。
上述符合可持续和环保政策是指以下类别之一:
(1)生态友好型交通运输;
(2)可再生能源;
(3)污水处理和废物回收;
(4)可持续和环保的自然资源和土地利用管理。
该激励措施也可适用于财政与经济事务部法规定义的其他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