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固定投资不少于5亿黎镑、产品为黎自身无法生产且选址符合地区均
衡发展规划的企业,豁免10年营业税(额度不超过清偿前的固定资产总投
资额) ; 企业利润再投资可享受免税; 海关为出口加工企业提供临时进口、
保税仓库和自由区三类便利服务;各工业区可增订自身特殊优惠政策。
需注意的是,黎政府虽实行对外开放的自由经济政策,但为保护本地
产业;关税税率表可视情变更;对国内能生产的同类产品征收20-50%的
进口关税;本地工业产品在政府采购竞标中拥有15%的价格支持优惠;对
有损本地产业的进口产品或不正当竞争产品可采取反倾销措施。
【旅游业优惠政策】黎巴嫩鼓励对旅游业投资,对本地不能生产的宾
馆设备只征收6%的关税 (折旧期不少于10年) , 进口旅游大巴士的关税为
6%; 政府通过中央银行向旅游业提供贷款利息支持; 旅游公司在政府的参
与下可获得50000平方米的土地 (外国公司按有关法律另行处理) ; 欧洲投
资银行可为贝鲁特市以外地区的宾馆建设提供3000万欧元的贷款等。
【农业项目优惠政策】 对农业机械进口和农产品加工原料只征收6%的
关税;在特定的条件下给予农业从业者以税收豁免;向中小型农业项目提
供贷款支持等。
【地区优惠政策】《投资法》将黎巴嫩划分为三个投资区(均在贝鲁
特以外),每个区提供不同的激励政策。该法律在技术、信息、电信、媒
体、 旅游业、 工业和农业等领域鼓励投资行为。 激励政策包括: (1) 帮助
外国人获得工作证; (2) 各种税收激励, 从开始营业起 (即开具第一张发
票起) 的5年内减免50%的所得税和红利税, 到最多10年内全额免除所得税
和红利税;(3)对那些将40%的公司股份放在贝鲁特证券交易所(Beirut
Stock Exchange,BSE)的公司免除两年的所得税。 《投资法》允许针对大
型投资项目量身制定“一揽子激励政策”,“一揽子激励政策”不限定项
目地点,包括长达10年的免税政策,建筑费用和工作证费用的减免,以及
房地产登记费的全额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