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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黎巴嫩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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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巴嫩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103页 · 52,608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61

PDF第61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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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绿色经济相关政策和法规
黎巴嫩政府于2015年根据《巴黎协定》目标对外颁布了《国家减排贡
献决定》并于2020年更新目标,承诺2030年前将温室气体排放量无条件减
少20%, 有条件减少31%,到2030年,30%的初级能源消费将来自清洁能源。
黎巴嫩当局和欧洲复兴发展银行合作成立了绿色经济金融机构, 专门
为有意开展绿色经济项目的公司和个人提供融资和技术支持。
黎巴嫩政府节能中心 (LCEC)于2011年先后制定了全国能源行动计划
和全国可再生能源行动计划,支持绿色能源开发。
5.5 企业税收
5.5.1 税收体系和制度
根据黎巴嫩法律,税法立法权属于议会。黎巴嫩中央政府有权对境内
居民以及非居民征收各种直接税和间接税;地方政府也可依法征收市政
税。其中,直接税包括所得税、遗产税、财产税等;间接税包括增值税、
印花税、消费税、市政税和关税等。
5.5.2 主要税赋和税率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4000-10000美元, 税率4%;10000-20000美元,
税率7%;20000-40000美元,税率11%;40000-80000美元,税率15%;80000
美元以上,税率20%。
个人若为其他公司提供咨询服务等所取得的非工资性收入, 可由该公
司代扣代缴7.5%的预扣所得税(Withholding Tax)。
【企业所得税】公司各种收入均须纳税。来自公司银行账户的利息收
入, 应缴纳5%的所得税。 股份有限公司和责任有限公司的年末净收入须缴
纳15%的所得税。股份有限公司和责任有限公司的分红须缴纳10%的股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