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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立陶宛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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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陶宛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1年版 · 86页 · 52,483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66

PDF第66页文字

正文模式
附图(如果说明书需要附图说明)、其他说明、专利费用交款书。
6.3.2 注册商标
自然人、法人可单独或集体申请注册商标。注册商标申请需提交的文
件有:申请书(包括申请注册商标和颁发商标注册证);注册费用交款证
明;委托书(如文件递交人不是商标申请人);要求优先注册的申请(如
果需要);立陶宛主管部门颁发的立陶宛国名、国徽、国旗及其他官方标
志的使用许可(如果需要);其他国名、国徽、国旗及其他官方标志的使
用许可(如果需要);商标集体使用的规则或合同(如果需要);工业品
设计、其他工业知识产权或对象的使用许可。鉴于专利、商标等项目的注
册需要评估、 文件准备和申请程序繁多, 且相关文件皆需以立陶宛语书写,
立陶宛国家专利局建议外国申请者将有关注册事宜交给相应代理律师办
理,该局推荐的律师名单请登陆立陶宛国家专利局网站(www.vpb.lt)查
询。
6.4 企业在立陶宛报税的相关手续
6.4.1 报税时间
立陶宛计税期一般按自然年度计算, 特殊类型的企业可以根据季节计
算, 但总时长不能超过12个月。 企业所得税应在每年5月1日前申报。 个人
所得税按季度申报, 申报时间应为每季度结束后20个自然日之内。 增值税
应在每月15日前申报。
6.4.2 报税渠道
企业应直接向立陶宛税务督查署(Lithuanian Tax Inspectorate)申报。
6.4.3 报税手续
企业报税时只需填写相应表格, 并将有关材料提交或通过网上发送至
税务督查署即可,网址:www.vmi.lt/index.jsp?lang=en
6.4.4 报税资料
除在税务机关第一次登记注册时需提交企业注册证明文件、 代理人授
权证明文件、劳动合同及国家企业注册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外,企业
在日常报税时只需按税务部门提供的表格填报即可。 税务机关有权对企业
所报税收信息进行抽查, 企业有义务提供会计报表等企业经营情况证明文
件供税务机关核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