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陶宛经济和创新部专门就合同相关方根据不可抗力条款解决商务
纠纷进行了说明:一是就商务合同而言,政府关于隔离和禁止某些业务区
域的决定是不可抗力。二是商会签发不可抗力证明,不仅必须确定事实情
况的存在,而且还必须评估这些情况与履行合同的关系。也就是说,不可
抗力证明并不能完全免除企业的所有履约义务。三是由于不可抗力情况
(例如禁止贸易)不是绝对的,因此可以通过延期付款或其他机制(政府
赠款等) 来强制执行合同义务 (例如商品或服务的付款) 。 四是立陶宛 《民
法典》中规定了不可抗力情形,也规定了在情况发生变化时履行合同的情
况。当一方难以履行合同时,该方有权要求另一方更改合同(例如,同意
部分付款,确定付款时间表等),而不是单方面终止某些合同义务。五是
合同方需要首先审查合同,检查合同中规定的不可抗力条款,并在合同规
定的期限内作出规定,或者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无法履行其义务,
预期期限和范围。与另一方协商的关于不可抗力义务存在、违约、利息、
未付罚款、延期等情况的补充证据。六是如果合同中没有相应的条款,应
尽快将遇到的困难告知合同的另一方, 并商定合同双方可以接受的解决方
案。总之,立陶宛经济和创新部要求企业真诚地遵守相关法律,并按合同
条款协商履约。
10.5 对中资企业的特别提示
目前,在立陶宛中资企业按立陶宛政府隔离要求开展生产经营,办公
活动多转为居家线上。需要面对面进行的客户访问、技术服务、培训、参
展、出差等业务活动均受限。立陶宛政府的经济刺激计划也惠及了在立陶
宛的中资企业。中资企业和中国商会对立陶宛政府、地方政府和合作伙伴
进行了抗疫物资援助,当地媒体进行过报道。
目前,以祖基党为首的右翼保守执政联盟及其政府对华不友好,反华
抗中氛围较浓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