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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得和克的城堡餐厅 1.4 政治环境 1.4.1 政治制度 【政体】 纳米比亚独立后,政局始终保持稳定,实行三权分立、两院议会和总统内阁制。 【议会】 纳米比亚设有国民议会(National Assembly)和全国委员会(National Council)。 (1)国民议会为下院,由直接选举产生的96名议员和总统指定的8名议员(无表决 权)组成,每届任期5年。国民议会的职能为: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制定、修 改和废除法律;审批国家预算;批准和废止对外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建议、批准或 决定就国家重大问题举行全民公决; 向总统提供咨询; 执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其他职责。 国民议会每年至少召开两届例会。 宪法规定,政府如不能有效执政,经内阁建议,总统可解散国民议会。国民议会一 旦解散,则应在90天内举行全国大选,选举新议会和新总统。国民议会解散后,原议员 仍继续履行其职责,总统仍有权召集国民议会议事,直至大选前一天为止。 本届国民议会于2025年3月组成,共104个议席,任期至2030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