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外国投资法规和政策
5.2.1 投资主管部门
纳米比亚国际关系与贸易部是外国投资项目的主管部门, 主要负责制订外资企业政
策、对外招商、办理外资企业的注册登记,并依法对外资企业实行管理。下属纳米比亚
投资促进发展委员会(Namibia Investment Promotion & Development Board)是官方负责
投资促进和便利化的办公室,主要职能是吸引外资及管理,确定具体投资项目,为投资
者提供支持服务,评估项目投资潜力和社会影响,定期考察投资政策和趋势、国内外投
资水平及发展效益、审查投资行为等。为提高纳营商便利化程度,纳投资促进和发展委
员会于2022年10月28日设立投资者“一站式”服务中心(OSC)。“一站式”服务中心
提供的服务范围包括咨询、 商业信息、 签证和工作许可申请以及提供商业登记服务的相
关信息,例如企业设立、所得税、增值税和投资支持等。投资者可直接与位于纳首都温
得和克NIPDB总部的投资者“一站式”服务中心对接。此外,近海开发公司( Offshore
Development Company)主要负责招商引资,并对外商投资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
5.2.2 外资法规
1993年修订的《外商投资法》链接网站:
https://laws.parliament.na/cms_documents/foreign-investments-e1dd341895.pdf。
2016年8月,纳米比亚国会通过《纳米比亚投资促进法案》,以替代上述法律文件,
但目前尚未实施,文件内容可参阅:
https://archive.gazettes.africa/archive/na/2016/na-government-gazette-dated-2016-08-31-
no-6110.pdf。
5.2.3 外资优惠政策
为鼓励外资进入,纳米比亚曾制订《加工制造业和出口制造商优惠政策》,对出口
加工型企业给予资质认定,颁发证书,给予免税和补贴等诸多优惠。目前该政策已经停
止实施,纳政府正在拟定新的政策。
5.2.4 投资行业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