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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www.met.gov.na
5.10.2 主要环保法律法规名称
纳米比亚涉及环保的主要法律法规是 2007年颁布的《纳米比亚环境管理法案》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Act)。该法案是基础环保法规,如欲了解主要内容,请登
录:www.parliament.gov.na。如欲了解投资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请登录纳米比亚环境
和旅游部网站:www.met.gov.na。
5.10.3 环保法律法规基本要点
《纳米比亚环境管理法案》除了对环境保护的原则、机构及其职能、环境规划、环
境评估等做出具体规定外,对违法行为和事故也做出原则性处罚规定,主要内容包括:
对违法行为或者事实,执法官员首先可以发出限期整改令,规定整改的内容、时限和要
求;如若因故不能执行整改措施,环保部能安排整改和补救措施的,所产生的费用由被
责令整改的单位或个人承担; 对已造成污染或者环境破坏而拒绝整改的行为, 法案规定
可以给予最多50万纳元的处罚或25年监禁,或二罪并处。如果对决定有争议,可以向法
院上诉。
按照该法案规定的程序, 投资项目的环评由环保官员组织环保专家委员会进行, 环
评结果经发布公告无异议后批准。详情请登录:www.parliament.gov.na查阅。
目前,纳米比亚政府将下列行为界定为违反保护森林规定的重点行为:( 1)森林
管理员擅自改变、挪动或毁坏放置在受保护森林周围的界碑;( 2)无证拥有需要申请
许可证才可拥有的林业产品;(3)管理员抵制放置林业保护标志;(4)毁坏在沙丘上
种植的森林和在河流一百米范围之内种植的森林。 发生上述行为的人员, 将被处以8000
纳元的罚款或长达2年的监禁。
纳米比亚政府对动植物、大气、水体保护方面尚无明确规定。
5.10.4 环境影响评估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