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米比亚是实行自由市场经济的国家, 对外国公司承包建设纳米比亚项目无明确限
制。纳米比亚《招标法》规定,所有公共设施和政府项目均需要通过公开招标执行,私
人项目和特批项目可以议标。 但外国自然人不可以参与投标或议标, 必须以公司名义进
行。纳米比亚《公共采购法》规定,标的在 3000万纳元(约合210万美元)以下的工程
项目优先发包给本地承包商。4000万纳元(约合280万美元)以上的工程项目需进行国
际公开招标。
纳米比亚建筑商联合会是纳米比亚建筑承包业的行业组织, 负责行业内的协调和自
律。建筑业相关要求按照南非建筑行业标准( SABS)执行,目前纳米比亚尚未建立自
己的行业和工业标准。 政府招标项目由工程部安排做标, 由财政部下属的纳米比亚招标
委员会安排招标, 工程部一般作为业主单位代表, 协同建筑师协会指定的建筑师作为设
计和监理代表,对项目的建设和工程验收负责。
5.12.2 禁止领域
除涉及国家机密和军事机密的领域外, 纳米比亚原则上没有禁止或限制外国承包商
承包工程的领域。但是按照纳米比亚“强化黑人经济”政策的有关规定,政府对某些项
目可能授予当地公司或者国营公司。
5.12.3 招标方式
纳米比亚建筑市场可以分为两部分:政府项目和私人项目。政府项目占60%,绝大
部分通过纳米比亚招标委员会进行公开招标。私人项目约占40%,有时议标,有时公开
招标。招标的方式是:由工程部组织标书的编写;纳米比亚招标委员会按照程序公开发
布招标通告(在报纸上或自己出版的标报上刊登);投标单位按照要求到招标委员会购
买招标文件;投标单位编制投标文件,并在要求期限内送达指定单位;招标委员会组织
评标,在一定期限内发布招标结果,并通知中标单位。
5.13 保护知识产权的规定
5.13.1 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
纳米比亚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缔约国之一,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执行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PCPIP) 的有关规定。 其主要法律依据是 《专利法案》 (1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