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米比亚(2025年版) 57
表5-2 纳米比亚各类税收征收标准
税收期间(纳税年度起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止月份)
根据销售额计税,即(销项税-进项税),针对
每年逢双月交税,在双
增值税 纳米比亚所有类型企业。依据应收款项产生的 15%
月25日之前
销项税抵减应付款项产生的进项税差额。
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企业的应纳税所得。 从上年11月1日至当年
依据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收入扣除各 10月31日;纳税年度:
企业所得税 33%
种成本、免税收入、弥补亏损等得到的利润。 上年6月1日至当年5月
从2014年起税率从原来的34%变为33%。 31日
计税依据=(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增值税税率。
进口增值税 本期缴纳的进口增值税可以从下期的增值税中 15% 每月20日前
抵扣。
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应纳税
所得为个人取得的各项收入减去税法规定的扣 18%、
除项目或扣除金额后的余额。年收入在5万纳元 25%、
以下,不征个税;5万~10万纳元,征收18%; 28%、
个人所得税 每月20日前
10万~30万纳元,征收25%;30万~50万纳元, 30%、
征收28%;50万~80万纳元,征收30%;80万~ 32%、
150万纳元,征收32%;超过150万纳元的,征 37%。
收37%。
企业所得税预缴是企业所得税的延伸,根据评
估当年度收入情况,预估当年的利润,从而推
断出企业所得税缴纳区间,并预先进行缴纳。 第一次缴纳每年4月30
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预缴涉及两部分,一部分是在每年
33% 日前,第二次缴纳每年
预缴 的4月30日前第一次预缴企业所得税,原则上预
10月31日前
缴金额不得低于当年实际企业所得税的 40%;
第二部分是在每年的10月31日前第二次预缴企
业所得税,原则上第一次和第二次预缴的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