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港和西半球最大的自由贸易区,与航运业、金融业和旅游业并列为巴拿马经济四大
支柱。目前,自贸区占地1064.58公顷,由9个不同的区块组成,包括最初成立时的老区
以及物流园、玛格丽塔岛、机场等新区块,注册企业2625家,区内从业人员3.5万余人。
年均贸易额逾300亿美元,经济活动创造价值约占巴拿马GDP的4%,在巴拿马经济社会
格局中占据重要地位。自贸区管委会是自贸区管理机构,实行高度自治管理。
2024年,巴拿马科隆自贸区贸易总额249.565亿美元,其中累计进口额126.169亿美
元,同比下降36.1%;累计转口总额123.396亿美元,同比下降7.7%;自贸区主要进口来
源地为中国大陆(36.1%)、美国(19.6%)、比利时(3.8%)、墨西哥(3.0%)、法国
(2.5%)及意大利(2.4%);主要转口贸易参与方包括委内瑞拉(9.2%)、巴拿马(8.6%)、
哥斯达黎加( 8.3%)、危地马拉( 6.8%)、哥伦比亚( 6.7%)、多米尼加及美国(均为
5.5%)等周边国家。
( 2)功能。科隆自贸区业务以转口贸易为主,允许企业从事各种商品、制成品、原
材料、容器的运入、储存、展出、开包、制造、包装、分装、装配、精制、净化、混合、
改型、调配等业务。 自贸 区为外国公司从事进出口和其他业务提供了诸多方便,还建有
数十座仓库可供外商租用。 自贸 区内不得零售,不准居住,没有特许证件的车辆和个人
不准进入区内;自贸区内的价格是免税出口价格,而自贸区以外的价格是内销价格加税
和其他费用以后的价格,内、外销价格必须严格划断;任何车辆或个人从自贸区外出,
海关有权随时检查。目前,自贸区采用围墙围圈的方式同国内市场划开。
( 3)管理。任何自然人或法人均可在科隆自贸区注册,不需要营业执照,也没有最
低投资要求,但需要提交社会契约、银行和公司业务介绍、税务记录、企业专利等文件,
并获得自贸区管委会许可。在自贸区经营需雇用至少 5名巴拿马人,进口货物的 60%以上
要转口。企业被批准在自贸区经营后,需采用以下方式经营:①租赁土地。可申请租赁
自贸区管委会管理的土地,租期可达 20年,并在租地上建设新的办公室等设施;②租赁
房屋。公司可在区内租赁房屋或办公室,开始运营;③签订代表协议。公司可以与现有
的公司签订代理协议。代理公司可受托代理处理公司货物。代理协议需经管委会批准,
且必须满足 60%以上货物再出口的规定;④租用公共仓库。这些货物可由管委会制定的
机构进行检查。
( 4)成本。自贸区企业经营的成本主要包括:①所得税。税率为 2%-5%左右(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