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和邀标的方式开展项目。特殊情况主要有:公共部门贷款项目、公共部门租赁或购买
不动产、紧急情况(包括不可抗力)、国防物资采购、信托项目以及在缺少供应商、采
购物资标准化程度高、公开招标流标、项目额度不大等。
6.2.4 许可手续
个人、企业和团体申请投标需要满足的条件和资质包括:
(1)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和经营资质;
(2)须具备相应的金融、设备、可行性、经验、声誉和人力资源条件;
(3)须具备签署特许经营合同及其他必要法律文件的法律行为能力;
(4)须具备经济偿付能力,未宣布破产,或未处于破产和清算阶段;
(5) 履行纳税义务和社会保障责任。 如为外国人或外国企业, 应履行本国规定的纳
税义务和社会责任;
(6)如投标人提交的文件信息经证明系伪造或错误的,行业主管部门有权取消其
投标资格。
6.3 专利和注册商标申请
1995年5月10日,巴拿马颁布第35号法律,旨在为发明、实用新型、工业模型和图
纸、工商业机密、产品和服务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原产地标记、原产地名称、
商业名称、商业及广告标识等提供法律保障。法律所称的发明,是指对产品及方法提出
的新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则是指针对产品的形状、 构造或者结合所提出的具有实用价值
的新技术方案。 这条法律经1998年2月17日颁布的第7号政令落实, 并由巴拿马工商部下
属的工业产权司(Dirección General del Registro de la Propiedad Industrial, DIGERPI )负
责执行,以确保创新者的合法权益免受第三方侵害。
6.3.1 申请专利
【管理机构】巴拿马工商部工业产权司负责批准专利注册和给予工业产权认定。
【申请条件】至少需要备齐以下材料,申请才予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