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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巴拿马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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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拿马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93页 · 54,963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63

PDF第63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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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在巴拿马开展投资合作的手续
6.1 投资注册企业需要办理的手续
6.1.1 设立企业的形式
设立企业实体的方式主要有:
(1) 在巴拿马设立分支机构。 外国实体在巴拿马设立分支机构或代表处, 须向巴拿
马公司注册处提供以下资料:
①经公证的公共契约,包括:公司名称;注册国家;在巴拿马的分支机构的地址;
管理人员和董事的详细资料;法定代理人;注册资本;②公司章程文件和最初公司章程
修订的核证副本及翻译件; ③公司最近的余额明细或财务报表及就用于巴拿马的资本部
分进行的书面保证的翻译件;④总部所在地出具的良好行为证明。
(2)公司(子公司)。须向巴拿马公司注册处提交以下文件和完成相关事宜:
①提交包含以下信息的公司章程:公司名称;在巴拿马的当地注册代理人(必须是
在巴拿马经正式授权的律师或律师事务所);在巴拿马的公司的地址;管理人员和董事
(至少三名董事) 的详情, 包括其姓名和职位;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②缴纳250美元
的年度特许经营税(以后每年缴纳300美元)。
在公司满足了所有注册要求后, 公司注册处将颁发登记执照, 表明该公司依法成立
并可以开始营业。办理登记手续所需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天。
(3) 有限责任公司 (LLC) 。 须向巴拿马公司注册处提交以下文件: 包含有限责任
公司的名称、合伙人详情和出资、当地注册代理人、有限责任公司在巴拿马的地址、管
理人员和董事、 法定代表人等内容的公共契约, 并须缴纳250美元的年度特许经营税 (以
后每年缴纳300美元)。
6.1.2 注册企业的受理机构
在巴拿马成立公司应委托当地律师作为代理。
6.1.3 注册企业的主要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