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贸区经营的公司无需缴纳市政地方税(除汽车执照外);
──从国外获得的收入无需缴纳所得税;
──自由贸易区的公司付给外国公司的租费可以免付预提税款 (但租费不可减免) 。
地方政府机构对于进入和离开自由贸易区的货物不得征收任何税款及费用。 非巴拿
马籍的行政人员与巴拿马居民缴纳同等税率的所得税。 对于外来投资, 仅对获取利润部
分收取较低的税金(法律规定按累进原则收取 2%-5%的利润所得税,实际执行稍有出
入)。
⑤贸易自由,转口便利。巴拿马是美国加勒比盆地计划的受惠国,也是普惠制的受
惠国, 因此在巴拿马生产的产品向美国和欧洲出口可不受配额限制并享受优惠关税 (但
须符合原产地规定) 。 巴拿马和与其签订贸易协定或其它优惠协议的国家之间的进出口
贸易免征关税。在巴拿马的外资企业视同本国企业,可享受这些优惠待遇。
(6)联系方式。
巴拿马科隆自由贸易区(Zona Libre de Coló n)
电话:+507 475-9500
邮箱:zonalibre@zolicol.gob.pa
地址:Provincia de Colón, Ciudad de Colón
网址:www.zolicol.gob.pa
【太平洋经济特区】
(1) 概况。 巴拿马2004年通过第41号法律, 在原美国霍华德空军基地建立太平洋经
济特区,以吸引高附加值、高新技术的产品生产和服务企业。区内可开展如下业务:公
司运营办公室,呼叫中心,后台运营部门,物流服务,高科技产品加工制造,航空器维
修保养,航空业转运服务,离岸业务,电影业,数据、电视、电台和音响制品传播,本
地公司货物转运,船只、飞机和乘客的货物转运及服务,外国产货物的转口等。
(2) 优惠政策。 区内公司可享受的优惠政策包括: ①税费方面, 免所有进口税费,
免房地产税、房地产转让税和增值税,免所有石化产品转移及储存的税费,免执照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