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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俄罗斯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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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137页 · 85,088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60

PDF第60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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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 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
俄罗斯对各类动植物产品实施进出口检疫制度, 基础法规是欧亚经济联盟2016年11
月30 日 发 布 的 《 欧 亚 经 济 联 盟 关 境 内 关 于 植 物 检 验 检 疫 的 统 一 要 求 》 ( 网 址 :
www.garant.ru/products/ipo/prime/doc/71523914/) 。 根据俄罗斯农业部2008年1月9日发布
的《批准联邦动植物卫生监督局行使国家有关发放动物、动物源性产品、动物药剂、饲
料和饲料添加剂、应检产品的进、出口和过境许可证职能的行政条例》(第1号命令),
对应检货物进出口文件进行审核,并做出发放或拒绝发放进口或出口许可证的决定。
网址:rg.ru/2008/03/01/reglament-selhoznadzor-dok.html
俄罗斯准许进口的检疫货物, 需出具由俄罗斯联邦农业食品国家植物检疫机关签发
的进口检疫许可证。在许可证中要注明入境的口岸、检疫物的进口和使用条件。每批应
检疫物均应随附输出国植物检疫和植物保护机关出具的植物检疫证书。 植物卫生证书应
附在该批货物的运单中。 未设立相应机关的国家除外, 但要求检疫物的卫生状况符合进
口检疫许可证中的规定。
【动物检疫】
对于部分活体动物和动物制品进入关境时的检疫, 遵照执行欧亚经济联盟及俄罗斯
联邦现行动物防疫规章中不与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国际兽疫局颁布的 《国际陆生动物卫生
法典》相矛盾的部分规定。
【入世承诺】
根据俄罗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 俄罗斯采取的卫生、 动植物检疫措施必须执
行国际标准, 并按照世贸组织的要求进行充分的科学论证和风险评估。 如果俄罗斯规定
的保护水平高于国际标准规定的要求,俄罗斯有权采用前者。在此情况下,俄罗斯将积
极参与有关国际组织标准的研究和制定工作。
5.1.5 海关管理规章制度
【与海关管理有关的主要法律制度】
俄罗斯海关管理由俄罗斯联邦海关署依据《欧亚经济联盟海关法典》 《俄罗斯联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