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提交的以上信息用于其他目的或者故意泄露。 但依照俄罗斯联邦规范性法律文
件规定的程序, 可以将关于国家公务员和地方自治公务员收入、 财产和财产性债务的信
息交付大众新闻媒体公布,以便对其进行监督。
2012年12月,俄罗斯公布了新的反腐败法律《审查公务员消费占收人比例法》。该
法案要求政府成员应该申报 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支出。法案要点包括:( 1)禁
止各级公务员、军人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境外的外国银行拥有或开设帐户;( 2)
禁止在国外拥有或购置不动产;(3)禁止购买或持有外国公司有价证券。
违反上述规定,将被 处以500-1000万卢布的罚款,或被判处 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在最多3年之内不得担任公职。法案要求:拥有海外资产的上述人员,在 2013年6月1日
前注销其海外账户,转让其不动产。如果当年消费额 超过政府成员及其配偶前3年的总
收入,该成员要提交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收入讯息,包括每笔购买土地、其他不
动产、交通工具、有价证券及股份的交易。
5.10 外国企业承包当地工程的规定
5.10.1 许可制度
俄罗斯在建筑领域实行准入制度。不允许自然人承包工程,但私商可以,同时需获
得相关资质,且需要有一定数量具备相关专业学历的正式在编人员。
5.10.2 禁止领域
《俄罗斯联邦建筑法》 对外国公民和法人在俄罗斯从事建筑活动无特别限制。 只是
在该法第10条规定, 如俄罗斯联邦参与的相关国际公约对此已有规定, 则俄罗斯联邦对
外国公民与法人在俄罗斯从事建筑活动与本国公民和法人同等对待。如无相关国际公
约, 则外国公民与法人在俄罗斯只能与具有资格的俄罗斯公民与法人建筑公司共同参与
俄罗斯境内的建筑活动。
5.10.3 招标方式
关于承包俄罗斯工程的招标、投标方式,参见附录1.2“承揽工程项目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