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 南苏丹(2025年版)
险,但没有采取必要的措施去排除危险。
如发生下列情况,雇主可以不通知工人而终止雇佣合同:
(1)工人以假身份或使用假证件或文件。
(2)工人由于严重疏忽,给雇主带来重大的物质损失。
(3)工人没有遵守以书面形式确保工人和工作安全的指令。这些指
令须是详细书面文件,并挂在工作场所显著位置。
(4)工人故意忽视雇佣合同规定应履行的职责。
(5)工人泄露从工作中获得的工业或商业秘密。
(6)工人被证明犯有损于荣誉、诚实、品德的重大罪行,或者在工
作场所犯有严重伤害道德的错误。
(7)工人侵犯雇主或雇主的代表,这种侵犯已经触犯法律;工人在
工作场所或为工作上的事情严重侵犯和谩骂上司和其他工人。
(8) 工人在工作期间处于明显麻醉状态, 或者正受麻醉品的影响 (必
须经医生确认)。
【正常劳动时间】
(1)法定劳动时间:每周48小时,每天8小时。每天劳动时间须包括
不少于半个小时带薪休息时间,用于就餐或休息。
(2)根据劳动性质和种类的需要,有关当局与全国理事会协商后,
将颁布命令,调整某些工种的工人1年内某段时期的每周或每日的劳动时
间,以及劳动期间的休息时间。
(3)斋月内,对封斋的工人,每天减少工作1小时。哺乳母亲从分娩
日起,两年内每天减少工作1小时。对被减少的工作时间,工资须照付。
【年假】
(1)休年假是工人的权利。工人在为雇主连续服务满一年,从下一
年开始,按下列第二条规定,享受年假。工人休假期内,享受全额工资。
休年假的时间根据每年中的工作需要决定, 如果休年假期间适逢假日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