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检疫制度,以防止给本国的原有生态环境带来风险。
5.1.5 海关管理规章制度
(1)海关监管制度
货轮靠港后,先将集装箱吊下船。如在港口内开箱,一般在港口保税库进行。开箱
同时有海关人员在场监管,如在港外提货开箱,需将各种应交的费用缴完后,由海关同
货主约定时间派人到现场开箱检验,确认与申报内容相符。
(2)关税计征制度
关税由国家税务局和海关进行确定。各类商品税率在税册簿上均有体现。
(3)海关通关程序
货主可把货运发票、 海运提单和保险单等有关单据一并委托报关员办理。 报关员通
过海关联网电脑做好收税清单后, 缴纳相关税金。 如果海关对企业进口的货物提出质疑,
海关有权暂停办理进口手续,并重新核对货主申报的货物数量及单价。
(4)单一进口税
单一进口税指海关税和海关附加税。乌拉圭目前的平均进口关税税率为14%,最高
为22.5%。特殊情况下,政府有权将某些商品的关税税率提高到110%(上限)或降低到
0%。
(5)货价评估
乌拉圭自1992年7月对所有进口商品实行单一进口单证制度,进口商品要一并缴纳
关税、增值税、内销特别税及其他和进口有关的税赋。允许进口商申报的价格有20%的
误差。 当海关认为进口商品的报价出入太大时, 将同共和国银行组成货价评估委员会并
进行估价。自1994年开始,货价评估委员会增设一名外贸官员,专门对货价的最终确定
和原始单据进行监控。自1999年1月起,乌拉圭海关对临时进口的商品亦实施单一进口
单证制度。
(6)评估办法
依照乌拉圭国内同类商品或进口的类似商品零售价,推算出进口商品的生产成本、
费用及应交纳的税赋,核准商品价格。
在无法确定货价的情况下, 可以分期分批放行进口商品, 但进口商必须按所报价格
完税并按海关当局估算的最低货价向银行缴纳足够的保证金或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