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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乌拉圭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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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圭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82页 · 50,010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49

PDF第49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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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货价评估委员会重新定价以后,进口商有以下选择:

   ①按重新确定的价格完税;

   ②重新装船退回货物。

   如放弃货物,可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拍卖。拍卖所获钱款高于进口所报价格,

超出部分可归进口商。

   (7)罚款

   进口商申报的进口价格误差超过20%,但低于55%,或所申报的价格和货价评估委

员会的估价相差70%,将对进口商处以35%的罚款。

5.2 外国投资法规

5.2.1 投资主管部门

   乌拉圭没有对外投资专门管理机构。

   (1)与外商投资相关的机构

   投资法执行委员会(la Comision de Aplicación de la Ley de Inversiones,COMAP)是

乌拉圭国家行政顾问机构,为国家行政单位提供关于投资项目的技术评估和推荐投资项

目。该委员会由工业能源部、旅游部、社会安全和劳动部、牧农渔业部和总统府等单位

派员组成,其中经济财政部官员负责总体协调。

   ①私有部门支持中心(     la Unidad de Apoyo al Sector Privado, UNASEP)隶属于乌

拉圭经济财政部,主要职能是为完善乌拉圭商业环境的政策和措施的执行提供咨询、提

出建议、促进协调,促进私有部门的发展和生产性投资。

   ②乌拉圭中央银行经济顾问处经济统计组负责          发布乌拉圭外资相关统计数据。

   ③Uruguay   XXI(乌拉圭投资和出口促进局)是由乌拉圭政府设立,并行使部分政

府职能的半官方机构。该机构的职责是        开展对外宣传、介绍乌拉圭投资环境和政策法规,

为企业提供投资指导、跟踪投资项目进展状况、帮助企业寻找合作伙伴等。决策机构由

外交部长、经济和财政部长和民间商会负责人组成。

5.2.2 投资行业的规定

   乌拉圭政府鼓励外资参与的行业主要有旅游业、服务业、农牧业、林业、加工业、

矿业、能源和基础设施、保险、基金管理和银行等。保险领域自              1993年开放市场以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