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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乌拉圭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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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圭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82页 · 50,010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68

PDF第68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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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文件都应当以西班牙文提交,或者附有西班牙文译文。
(2)申请专利的审查、公告和注册
专利的申请应向设在蒙得维的亚的工业和劳动部工业产权局提出。 外国申请人若不
能出具其国内注册副本, 则应附上其第一次申请的证明。 工业产权局将就文件的形式和
是否存在先注册等项内容进行审查。 若一切手续齐备, 又无其他不可注册的因素和在先
注册, 该专利就将在公告栏上连续公告10天。 自公告发布的最后一天起20天内仍无人提
出异议的, 专利即予以注册并由工业产权局核发注册证。 如果申请文件不符合要求或因
申请人而造成的30天内未予以受理,则此申请视为放弃。
对于行政部门核准注册、 驳回或撤销专利申请的决定, 自该决定日起10天内可以进
行上诉。在乌拉圭国内外使用专利的证据是可接受的。一旦在行政部门的起诉无效,可
以在60天内向高级法院起诉。
6.3.2 注册商标
1995年8月5日,乌拉圭签署《有关工业知识产权的一致性条款的草案》。根据《草
案》规定,凡具有以下内容的申请标识将不予受理:
(1)国家或市政局使用或可能使用的国旗、国徽、名称和徽记,以及 “红十字”标
志;
(2)在贸易或行业中使用表示功能和表示产品图形,或包装形状的图案;
(3)表示产品的质量或属性的技术、商业和通用名称;
(4)通常用于表示产品的性质、级别以及所属种类的名称;
(5)已经广泛使用的词汇或短语,或者没有新颖性和显著特征的标记;
(6)违反道德的图案和词语;
(7)意欲嘲弄信仰、个人或事物的画像、图画或词语;
(8)未经同意的个人肖像或名称, 或未经合法继承人同意的已故个人肖像或名称。
在这条法律规定中,名称是指上述人的姓氏和名字,或体现其个性的笔名或称谓;
(9)曾经被提过异议的姓氏;
(10)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及标志等;但经有关国家授权部门允许商业使
用的除外;
(11)故意挑起不公平竞争的词汇、标记和商标。